朝瑰(4)[第4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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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衣服太富丽了,又轻易坏,本汗不喜好穿。”

几天前还在嫌这衣服不由穿的男人,在其他男人羡慕的目光中,内心奇特的胜负欲获得了极大的满足,他现在看着身上这衣服哪哪都好,巴不得日日穿戴出去夸耀呢。

农田的事情处理后,朝瑰又和摩格说本身想尝试经商,准格尔内部贸易并不算发财,朝瑰便以这个借口在准格尔部落内设立贸易点,由沈眉庄的商队将大清的东西带到准格尔售卖,再将准格尔的特产带回大清。

间隔朝瑰和亲来到准格尔,还不到半年,现在有身,算是比较快的,对她来讲也正恰好。她到底只是从大清嫁过来的大妃,想要掌权,还是要先有个孩子。

摩格表情很好,他亲身为朝瑰斟了一杯酒:“既然穿戴都雅,大妃今后也得再为本汗做几件才是,本汗常日里也能换着穿。”

摩格大喜,将莳植这一块的全数权力都交到了朝瑰手中,但同时也要求朝瑰尽快培养出准格尔本土的人才,他不放心将首要的职位都交给外族人。

丝绸、金饰、茶叶、香料......琳琅满目标物什很快吸引了准格尔的女子们,准格尔毕竟是草原部落,工艺生长远远比不过大清,那些精美的玩意儿,很多人都是第一次见。贸易点开张的第一天,塔吉古丽她们四个还特地戴上了大妃赏的金饰去晃了一圈,把人的眼睛都晃红了。

“大妃,奴见过你那些都雅的衣服,本日如何可汗也有啊?”

摩格心中长久地闪过一丝惭愧。

塔吉古丽重重点头,眼睛还是没从她的衣服上移开,离得近些的已经把她们二人的对话听进了内心,远一些的也忍不住悄声问到:“大妃她们在说甚么呢?”

朝瑰在来到准格尔的第二年生下了一个儿子,摩格亲身为他取名“伊拉塔”,是“胜利”的意义,朝瑰将小小的孩子抱在怀里,笑道:“真是个好名字。”

塔吉古丽脸上也多了几分笑容:“那奴先去和她们筹办着,大妃能够回帐沐浴换衣,等您来的时候,保管香喷喷的烤兔子已经好了。”

摩格见她这模样,又有些不忍心了,流月适时开口:“可汗,这衣服是大妃亲手做的,手指还被针刺了好几次呢,不如可汗等有宴会时再穿,常日里就由奴婢好好收着?”

他喜滋滋地咽下那口苦涩到难以言状的兔子肉,还夸了好几句甘旨,一旁的流月瞥见他被黑兔子染色的嘴角和脸颊,尽力把到嘴边的笑憋归去,然后伸手接过朝瑰手里的烤兔子,以免棍子戳到人。

后者行动起来太难,何况在准格尔眼中,她手底下的都还只是“外族人”,百姓们排外的思惟足以叫她在自发得功成后摔个大跟头。现在准格尔大妃的身份就是她最好的兵器,来日摩格也只会有伊拉塔一个儿子,实在犯不着走那条风险更大的门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