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这是犯罪[第3页/共3页]
俄然想起了县公安局的刘警官。
我非常佩服刘芳菲,她的确是个电脑通,甚么都难不倒她。
我赶紧劝说,“我们也能够找个状师,帮我们打赢这场官司,转头告状他们诬告。”
我难堪解释,“她们非让我拍,还说是芳华的记念。”
“退一万步,我们现在发财了,也拿得起这笔钱。”
“芳菲,沉着,沉着。别被他们影响了表情,我们还得生长好公司!”
的确太无耻了!
刘芳菲对峙要留一份视频,事情累的时候赏识。
证人刘子文等五人,都证明刘芳菲那天去了珠宝店,在刘子文的办公室里传播了部分照片,还向每人收取了一百块钱。
“对!就这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