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都市娱乐 - 万族之尊 - 第三十章 疯魔的“通脉境呆瓜”

第三十章 疯魔的“通脉境呆瓜”[第1页/共3页]

可为何会被放在这货架末端无人问津呢?

“虎翼:可作为制作防具的原质料,十点功劳一只。”

按理说这等强大的种族尸身应当备受欢迎才对,完整能够放在万族尸身货架区的前线来吸引主顾、招揽买卖。

江风默念着,他深知具有如此强大功效的种族精血必定也会有其难以讳饰的缺点,这天下上没有任何一样东西是完美无缺的。

可惜的是合适他要求的精血是少之又少,毕竟最受人喜爱的精血范例还是和灵力相干的那些,商品供应的范例老是和需求有关的。

想到这里,江风也大抵肯定了本身所需精血最为关头的结果,那就是极大幅度地加强本身的战役力,哪怕只能持续一分钟不到都行!

如果说之前的林浩只是有些思疑比来本身发小能够精力不太普通,那么他现在几近能够必定江风已经疯魔了。

一样是白给!

也就是说,只要在生命安然遭到极其严峻的威胁,或者是到了万不得已的环境下江风才会动用精血。

单从这一点来看,这烈豚的精血结果无疑极其符合,是上上之选。

江风非常中意这云生兽精血的功效,持续时候短、负面影响大对他而言倒不甚首要。

江风的嘴角抽搐了一下,这那里是一具尸身?

如此强力的加强结果,也就只要如此之多的负面影响才气与之相对应了。

就在江风感慨本身即将走到货架绝顶还是没法寻觅到中意的精血之时,一头体型庞大的老虎尸身映入了他的视线。

十点功劳!

是以就算持续时候长,想必这精血给精神强度带来的晋升也是微乎其微,尴尬大用。

如果真到了当时候存亡只在一顷刻,持续时候再长结果弱的话又有甚么用?

再者有一点非常首要,那就是江风买精血来是为了保命的。

“这是...云生兽!”

要晓得这还只是一头云生兽幼兽,每个部件的代价就如此不菲。

当然,比起它背上那双比身材宽出一倍不足的翅膀而言,这点缺点算不得甚么。

江风微微有些心动,但是很快又否定了这个设法。

一旁的林浩看着本身发小的神采阴晴不定一阵变更,只感受非常无语。

因为带翼的虎族可未几,如果老虎挂着翅膀,这意味着这一族将同时具有霸道的力量与工致的敏捷度。

更何况江风也曾经在书籍上体味过这一族,烈豚一族的气力非常之弱,在万族中的排名能够要到几千名开外,是名副实在的“肉猪种族”,除了皮糙肉厚外别无好处。

“牙齿:可作为制作兵器的原质料,一点功劳两枚。”

如果换做强大的成年体...身材各个部位的代价还不得上天了?

这是当之无愧的百强种族,在邺陵城中能够见到这类强族尸身可真是机遇未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