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丛林法则[第1页/共3页]
盖文叹了口气道:“这里有充足的食品,你如果没吃饱,完整能够说一声。”
“等等。”盖文叫停的声音,远没有维克吃东西的速率快,咔嚓咔嚓几下,就将鸡骨头吞进肚子里。
维克用饭的形象,完美解释,甚么叫狼吞虎咽。
盖文没好气的道:“你别聪明过了头,我还没吃饱呢,不能都给你,等你吃完再说。”
维克拎动手中的食品,仿佛另有几分不敢置信。
此次盖文没说甚么,直接将没甚么肉的兔头拧下来,扔了畴昔。
果不其然,就算是没有啥兔肉的兔头,维克也是过一会,才吃一口,等他将兔头啃完,盖文根基上也吃饱了,野兔还剩将近半只,烤马铃薯和地薯也有一半,作为中午餐,勉强够了,也幸亏他筹办很多,不然,中午就得重新开次火了。
一部分,没有扎兰达这份舍家弃业的果断。
这是费伦田野碰到陌生人的普通反应,因为谁也不清楚,劈面的陌生人,究竟是仁慈还是险恶,是路人,还是强盗。
他比扎兰达他们早到一天,就多一点寻觅合适商队的时候,事情不必然这么赶巧,能恰好找到合适商队、
“别愣着,我们另有很长的路要赶,从速清算一下上路。”盖文催促道,他怕迟误太多的时候,再与诺特堡的军民,来一次偶遇,那就难堪了。
这一样是盖文这只小胡蝶,拍了拍翅膀激发的连锁效应。
接过兔腿,也不晓得肚子里有东西,不是那么饿了,还是不敢信赖,食品就这么轻易获得,维克看看手中的食品,昂首看看盖文,又看看手中的食品,然后又摸干脆的道:“感谢。”
最好挑选,就是尽快阔别。
在他身后不远处,还跟着一支庞大的步队呢——一支越走越大的步队。
幸亏到目前为止,只要小费事,特别是明天,连小费事也没如何见到,不管是地精群还是拦路强盗,走了半天也没有碰到一个,反倒是马车碰到了好几辆,都是往达劳玛方向走的,不太像贩子,反倒像诺特堡军民一样,去避祸的。
盖文从维克丑恶脸庞上,较着看到了一丝对劲,意义仿佛在说,你叫晚了,我已经吃了,这是我的。
去达劳玛的通衢只要这一条,而达劳玛是周遭数百千米内,最大的都会。
盖文现在走的这条路,一样是扎兰达他们的必经之路。
就连鸡骨头,也被他嚼的咔咔作响,仰着脖子,直接吞了下去,被噎的直翻白眼,也毫不在乎。
中午时分,盖文和维克碰到了来自达劳玛的第一支巡侦马队。
跟从武装商队走通衢,是费伦大部分旅人的最好挑选。
肚饱才有文明客,盖文信赖,只要维克明白,今后有充沛的食品,不会饿肚子,在吃这方面的恶习将会渐渐改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