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成都》[第2页/共3页]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
《成都》词、曲共同极佳,夏沫的归纳简朴、直白、纯粹,没有都丽堂皇的包装,伴唱、弦乐、和声这些一概没有,只要一小我,一把吉他,非常地接地气。
是挣扎的自在
阳光总在风雨后:“楼上的,听了《北京北京》,我去了北京;听了《下雪的哈尔滨》,我去了哈尔滨;听了夏沫的《成都》,我又想去成都;但我也有至今不敢听的歌,那就是滕大爷的《天国》!”
起个破名想半天:“我能够必定地说,现场那些哭了的人,都失恋过……只是他们还不睬解,民谣很便宜,但小酒馆里的酒可一点不便宜……到了我这个年纪,已经没有资格矫情了。”
“嘴还挺硬!来来来……”王静一向有记条记的风俗,她刚才一边听歌,一边顺手用笔把歌词记录下来了。她用笔帽狠狠地敲着“我曾将芳华翻涌成她”这句,“呐呐呐,这个她,你奉告我是谁?”
……
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走到玉林路的绝顶
亲吻着我额头
让我依依不舍的
直播间里的数千万网友也是听得大喊过瘾。
“蕾蕾,蕾蕾,快来看啦,夏沫给你写歌啦!”京大四美明天罕见地个人翘了半天课,一起躲在宿舍里看‘芒果卫视’官网的校庆文艺汇演直播。
夏沫演唱时也没有应用任何的歌颂技能,只是淡淡地,浅吟低唱地娓娓道来,俭朴到乃至近乎明白嗓,只在不经意间,朴素而密意的歌声中透暴露一种淡淡的哀伤和怀旧的情感,挑逗着听众的心弦。不得不承认,俭朴无华才是这首歌的真谛,这首歌的意境和夏沫特地挑选的这类嗓音就是特别配。
余路还要走多久
不止昨夜的酒
当然了,高音有高音的上风,那就是它那特有的穿透性和震惊力;高音也有高音的魅力,那就是它声音里包含的那种醇厚的磁性;但是要讲传染力,那真的就只要中音区能打了。太高或太低的音区都会相对减弱音乐的传染力。
……
苏慕青、徐蕾蕾两人相顾无言,一个至死难忘的名字悄悄跳上了她俩的心头——方菲。
幼儿园大班首富:“成都是我的第二故里,我的初恋就是成都人,可惜我还是弄丢了敬爱的女人……成都真的是一个去了就不想走的都会……大学四年,我深深地爱上了这个都会,非论是它深厚的人文,还是它奇特的饮食……成都的夏季,阴雨连缀;成都的糊口,温馨休闲……夏沫完整唱出了我的感受,真是太有感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