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打猎[第2页/共3页]
现在到处有监控,你去偷东西还能跑的了了,一查一个准,妥妥的得出来一段时候。
细狗眼睛尖,鼻子灵,揭示出了它灵敏的察看力和超凡的嗅觉才气。只见它那双锋利的眼睛如同闪电般敏捷扫视着四周,仿佛能够穿透统统停滞;而那活络的鼻子则不竭地嗅探着氛围中的气味,不放过任何一丝纤细的线索。
三个大老爷们觥筹交叉的喝着酒,天文地理的瞎胡扯。几个女人也在一旁聊着八卦,王明她妈这半年没如何在村里,可喜好听村里的八卦了。
真是放假不超越三小时就被大人嫌了,再过两天估计家里的猫狗都开端嫌弃了,恨不得躲着他们走。
连话都没人说,只顾着用饭了,老王和彭宇做的饭确切不错,色香味俱全。
要不就得饿死,为了一口吃的再有伤害也得去啊。
他已经筹算好了,让大妹两口儿也去市场卖绳索,自家媳妇已经弄清门道了,今后一块进货量大还能抬高货价,都在一个市场上还能相互帮衬着点。
抓到了猎物,一群男孩镇静起来了,骨子里的热血一下子被扑灭了,四周奔驰着寻觅猎物,还真叫他们找到两只野鸡。
一帮子人被分派了剥大蒜,剥花生,捣蒜泥等活计,王明几个男娃一看躲出去,再过一会闹不好还得挨说。
不是说种地不好,农夫一辈子和地打交道,混个温饱是没题目的,可种地太苦了,整天面朝黄土背朝天,风吹日晒的,比人家城里同龄人能显老个十岁。
一只野兔左突右突的,还是没能够逃脱,被细狗按倒在地。细狗邀功似的,咬着兔子的脖子跑返来了。
有两个小子回家翻出粘网,用两根长杆撑住,四周赶麻雀,没一会就粘了很多。
在这个酷寒的季候里,能咀嚼到如此甘旨的食品,实在是一种莫大的幸运。
在少年的心性里,哪有悲天悯人,统统都是能吃的食材,抓了有个七八十只麻雀,一伙人兴高采烈的回家了。
自家老娘才六十多,看上去都快七十了,幸亏身子骨结实。
夏季的野鸡是真瘦,一点肥油都没有,拎在手上也没几两重,年青人谁还管来年的持续,及时行乐就好了。
没过量久,这两只聪明聪明的细狗便胜利地捕获到了一只野生兔子的踪迹。
一声令下,去,两只细狗如离弦之箭,野鸡扑腾着翅膀都没能逃脱,被细狗咬着翅膀拖下来了。
王明夹起一块鱼肉放入口中细细咀嚼,感受着鱼肉的细致口感和奇特风味。接着又咬下一口炸得香脆适口的麻雀肉,那浓烈的香气刹时满盈开来。酷寒的气候并没有影响到这些美食的品格,反而增加了几别离样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