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1章 轻刑罚爱惜民命 重赔偿生计为先[第1页/共3页]
“将一部《渊律》分红数部,当然有好处,但也会失了把握全数律法的先机,长此以往怕是再无人精通全数渊律,此绝非益事!”
目前徒刑刻日太短,多数是一至三年,朕觉得能够冲破一下,五年、十年、二十年乃至毕生监禁都不是不成以,让服刑者到矿山、工厂干活儿,既能起到奖惩感化,还不至于折损人丁,何乐而不为?
“陛下谬赞,微臣忸捏!”
就比如这条:‘诸丁匠在役及防人在防,若官户、奴婢疾病,主司不为请给医药救疗者,笞四十;以故致死者,徒一年。’
这条本身没题目,犯者自当罚之。但是罚完了以后呢?对于受害者家里来讲,能够死了的这小我就是家里独一的劳动力,是承担养家之责之人,他死了,一家人的生存就断了,如何办?
“以是告状之人真正需求的是赔钱而不是重刑!推官若真要处理他家的当务之急,就该让犯者出一大笔钱补偿给死者家眷,以保障活人的生存,这就是陛下说的‘经济手腕’!并且,推而广之,以往今后凡是触及害人道命或者致人受伤者都能够要求巨额补偿,如此一来也可起到震慑感化!”邱维屏茅塞顿开,举一反三。
“臣明白了!”
“经济手腕?”邱维屏对这个词的含义不大明白,一脸懵地望着祁翀。
“哦!陛下是说政审?”邱维屏恍然大悟。
“陛下此法虽有事理,但是臣仍有疑虑。”邱维屏眉头未展,仿佛并没感觉祁翀这个主张有多好。
处所上推官不受州县官制约,庙堂上大理寺不受内阁制约,这意味着甚么?这意味着大理寺将获得空前的职位和权力!能够跟内阁对抗的职位和权力!
“陛下雅量刻薄,非臣所能及!只是对于谋逆等不赦之罪,若也如此......”邱维屏面带难堪之色。
祁翀对于邱维屏的表态毫不料外。
“别的另有一点,就是要长于应用经济手腕,不要只晓得打板子!”
邱维屏初听正宪帝提到要讼师帮手打官司时,本能地便想反对,毕竟在官员的眼中,讼师向来不是甚么讨人喜好的群体。可当听到处所推官全数归大理寺统领时,他的重视力便完整转移了。
这才是新政的核心!而本身也将成为新政的核心人物!
朕筹算此后每年都开一次明法科测验,测验内容涵盖大渊统统法规,通过测验的学子能够直接授予推官之职,派往各州县任职,也能够申请做讼师,帮百姓打官司。此举旨在培养一批精通法规的推官和讼师,此后断案之权便从文官手平分出来,在处所则归于州县推官,在朝廷则归于大理寺!处所推官不受制于州县官,而是由大理寺同一统领,如何?”
“就是钱!能用钱处理的题目,便能够用钱处理!《渊律》最不成理喻的处所就是,不管犯了哪条律法,一概以重刑对待,而不看告状之人真正需求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