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野民长老[第1页/共3页]
“好剑!好礼品!”白叟提起一柄钢剑,弹了弹剑身,啧啧奖饰,充分表达出对礼品的爱好,做足了模样,才让人收下。
而野民猎手的紫杉长弓,可都是靠近两百磅的重型强弓,能够在数十米外射死棕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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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他们躲进这个盆地里,背靠宏伟樊篱和大瀑布,已经退无可退。
北境村落和部落的首级都叫做“头人”或者“长老”。
信奉德鲁伊之道,越来越善于思虑的白叟如是想。
但原主的经历奉告他,如许的白叟,实在也不过五十多岁罢了。
在野民的心目中,帝国开辟领和外族部落底子没有两样,都是通过武力征服来占国地盘,摈除或奴役其他的族群。
这些野民茹毛饮血,过着野兽一样糊口,直到他们完整适应荒漠,并猎杀到充足强大的野兽,能够彰显本身的勇武,才有资格回家。
北境没有推让礼品的民风,因为必定有恰当的回赠,白叟一时候只愁找不到合适的回礼。
木箱里,鲜明放着两柄用渗入油脂的亚麻布包裹的钢剑,恰是罗蒙骑士赠送的那一批。
为了此次见面,他特地召回了统统的猎手,就是想要通过彰显部落的武力,警示这个外人,他们也不是好惹的。
和里奥交换几句,叫做祖尔万的野民长老,才看向一旁的芙蕾雅。
暴力能够处理一时之需,但毫不是悠长之道。
如非需求,里奥毫不肯意做野民的仇敌。
原主里奥也是练过弓箭的,但是他平常用的弓箭,都是几十磅的便宜软弓,射程短小有力,只能打猎兔子和小鹿。
不是他不想用重磅猎弓,没有合格的造弓技术,全凭本身摸索,强行制造大磅数的猎弓,不是等闲能够拉断,就是落空准头,只能当玩具。
没有接管过练习的浅显人,别说拉开弓弦,单臂平举长弓,摆个姿式都吃力!
里奥的态度决定了白叟的态度,白叟见状,也暴露慈爱笑意,暖和的回声答复。
为首的是一个头上戴着鹿角头冠、身披彩色羽毛披风的白叟。
这些野民猎手一个个高大结实、身形魁伟,留着络腮胡子,体毛稠密卷曲,脸上涂着泥彩。
每一个成年的野民猎手,都是在残暴的荒漠中不竭磨炼出来的超卓兵士。
但是在荒漠中,五十岁已经是一个令人尊敬的春秋,这不但仅意味着他的职位尊崇,老了也能包管保存,同时也意味着他年青的时候充足刁悍,无数次的战役后,也没有甚么严峻的伤残。
而在村庄的屋顶、石墙、哨塔等等制高点上,远远分离站动手持长弓的野民猎手。
他们戴着狼首盔或者熊首盔,披着厚毛皮护甲,用兽骨和尖牙利爪做饰品,全部武装下,披收回彪悍善战、野性实足的气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