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言情小说 - 惊!锦鲤崽子自带口粮一个亿! - 第12章 花得光光的

第12章 花得光光的[第1页/共3页]

这如果换成别人,赶上如许的婆家和妯娌大嫂,不计算才怪。

伴计把手镯的标牌给罗梅看,“您好,这款快意纹手镯重53.22克,制作工艺和雕镂斑纹都是一等一的工匠经心打造而成。”

本年程嘉豪已经读初二,下半年就初三降低中,程佳怡下半年五年级。

提及叶澜的婆家,罗梅可太为她感到不值了。

这些年,叶澜与程越结婚,对她的公公婆婆一向都挺好。

叶澜想着本身母亲的手腕与罗梅差未几大小,让她试戴恰好合适。

你说说,这三年你公婆抱病,都是你们家程越出钱的吧,我可真是服了你那年老迈嫂!

程柯和吴珊两人是广东打工熟谙的,结婚后,两人生了两个孩子,老迈男孩程嘉豪,老二女孩程佳怡。

至于她婆婆嘛~

两伉俪在外十多年,钱没看到不说,两个孩子也没管过。

“哎,你还别说,戴上手还挺都雅呢,这手感和重量,都挺不错呢。”罗梅颁发着定见。

程越的父母是农夫出身,早些年家里穷,他父母赚的钱也只够建了现在他们住的屋子。

程越家里是两兄弟,他是长幼,上头另有个老迈,叫程柯,比程越大两岁。

“好啊,要我说啊,你这个女儿和媳妇可真是没话说。”罗梅夸奖她。

客岁十一月份,婆婆说她那对金耳环掉了一只,就想让程越把他的结婚戒指给她拿去店里加工一下,做成金耳环。

但是程柯比程越先结婚十几年,程越的嫂子吴珊也是栗县的,只是与他们分歧村。

叶澜指着一款快意云纹手镯,让伴计拿给她看,又轻声回罗梅的话:“你消消气,我都看开了。一会儿我们逛完,就在万达四周的旅店开个房,我们再聊。这会儿先帮我瞧瞧金镯子吧。”

那镯子都戴了好几年,光彩也不太都雅了,叶澜就记下了。

刚想颁发一下感慨,就听到叶澜说:“都雅,梅梅帮我戴上看下。”

老二更是,生下来六个月,吴珊就又出去了。

人家一跟程柯乞贷,他二话不说,就借出去。

只要她和程越回了故乡,就会时不时给他们买零食吃,给他们买新衣服新鞋子。

罗梅顿时闭上想要说话的嘴,听话的伸脱手,任由伴计给她戴上这近四万块的手镯。

只是叶澜没同意,毕竟这是她娘家老妈买给他的结婚戒指,意义不一样。

丈夫赚的钱,她们可都是抓在手里死紧死紧,恐怕公婆用了一星半点去。

你们小家这几年又是房贷,又是为了要孩子保养身材,都要用钱。

屋子屋子他们没买,车子还是你和程越结婚后一年他大哥才买了一辆,就这他还存款十多万去投资他现在事情的制衣厂。

既然如此,那她就买一对金耳环给她婆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