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二章 吃饭风波[第3页/共4页]
固然来了几天了,但是还是感觉这里要比净水公司好很多,起码不消白白的耗损时候,还能学到很多的东西。
“甚么面?炒面还是浇面?”饭店老板问道。
那天睡了一个懒觉,醒了以后,收到了罗浩的动静。
玄凌还体味到,在管帐部阿谁大办公室,有一个新招聘的行政,但是在管帐部帮着管帐贴票,贴凭据。
玄凌当时还感觉有些不成思议,老板竟然主动聘请她用饭。
看来这也不必然最后就能留下,或许一周以后老板感觉她分歧适的话,那么另有能够再回到净水公司。
毕竟初级饭店也会让员工感觉很拘束,如许亲民化的饭店反而不会太难堪。
玄凌立马认识到不对劲儿,不是不吃肉嘛!干吗还随口就说出了肉。
这里的环境有些苦不堪言,空中不是那种光滑敞亮的地板砖,墙上也不是那种刷的很白的墙壁,餐桌椅更不是那种红色那种让人感受很洁净的色彩。
“那行吧!你想吃甚么,我再给你重做一份!”饭店老板有些无法。
实在批评而论,玄凌并不是甚么肉都不吃的,除了鸡鸭鱼虾,她还能吃鱼香肉丝,尖椒肉丝,火腿肠,午餐肉,袋装牛肉,排骨也能吃。
“那就要两碗面吧!”老板看向了饭店的老板。
炫铃是第三天见到老板的,那天中午老板叫她一起出去用饭。
玄凌的内心阿谁悔怨,一开端她筹算点餐的,但是感觉人家老板请她用饭,她如果吃的贵了,吃的比老板贵了,会不会让老板有甚么设法?
以是她才没有点餐。
实在她比玄凌的春秋还要小,属于八零后,已经结婚且育有一子,在上初中。
阿谁密斯看起来偏胖,并且春秋也看起来比同龄人大,起码要比玄凌看起来超出去很多。
他们这才收回了非常的目光。
老板也没有解释为甚么让炫铃在这个部分事情,但是炫铃颠末这一天的体味,也明白了本身现在的这个部分叫做工商科,这个名字她还是蛮喜好的。
至于阿谁男孩子,玄凌体味到,他在市场部,首要就是开辟停业,看起来每天特别的繁忙,也常常会出去处事。
“甚么都行!”炫铃没有抉剔。
话音刚落,老板和饭店老板立马投来了非常的目光,这是能吃肉还是不能吃肉啊?
但是已经晚了,好不轻易出来吃一顿,竟然还吃了本身不爱吃的。
一起上老板说谈笑笑,不像是第一次见那么严厉。
厥后老板说每一个员工来公司,他都会请员工用饭,也算是对于员工的一种慰劳。
“我是一点肉都吃不了的。”玄凌看到那点肉末就感觉反胃,底子就吃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