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缠斗[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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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是五年前刚进入霍格沃茨的时候,这类状况下的伏地魔也许能够在五分钟内将格伦完整杀死,毕竟当时的他虽说宿世也有与大块头交兵的经历,但跟怪物厮杀的经历却还从未有过,且本身受限于春秋,身材本质纵使有过熬炼,却难以超越极限。
一声清脆的金属碰撞声炸响,一道黑影极速向后倒飞而出,手中一阵刺痛温热,在空中低头看去,格伦发明本身的虎口已已经开裂流血。
要晓得在禁林内的八眼巨蛛被他灭尽之前,格伦每晚都在与庞大的怪物缠斗,久而久之,便也衍生出了属于他本身的对于怪物的那一套体例。
毫无疑问,伏地魔在藏拙。
这对于施法者四周半径一百米内的普通巫师们而言无疑是足乃至命的威胁,但对于格伦来讲,这并不算甚么。
铛!!!
要晓得格伦可没少在匕首上淬毒,而他也没想到伏地魔在毒上吃了那么大的一个苦头以后还会情愿跟他玩近身战。
按理而言,匕首上面的剧毒在多次伤害的叠加感化下已经充足让伏地魔转动不得,但现在对方却仍然活蹦乱跳,这明显不太对劲。
包裹着强大邪术的枪弹扭转爆射而出,但那缠绕在枪弹之上的邪术之光却在射入范畴当中的那一刹时消逝不见,只剩平平无奇的枪弹直朝伏地魔飞去。
当年髦且年幼的身躯天然没法与庞大非常的八眼巨蛛硬碰硬,想要取胜,只能在技能高低工夫,巧的是不管宿世还是此生,格伦都对磨练本身的战役技能情有独钟,这也使得他很快便找到了以小胜大的战役体例。
利爪袭来,刀锋上掠,只需微微窜改刃面倾斜角度,便能将本来势大力沉的一道爪击偏转开来,而格伦的匕首也能借势割入肉中,手腕刹时转动,沿着枢纽连接处切割,一根粗大干枯的手指就在血液飞溅中砸落在地,引得伏地魔又是一声痛嚎。
方才那一下,力道远胜先前。
格伦重视到对方身上的伤已经好得差未几了。
这仿佛是独一的公道解释,只要如许,伏地魔才会情愿与拿着匕首的格伦拼近身。
砰!砰!
固然,在寂灭闭环范围内伏地魔的二段变身能带给他野兽般的力量,但昔日里底子就没有近身搏斗经历的伏地魔又如何能够操纵好这股强大的力量呢?
如果要将现在化身怪物的伏地魔与八眼巨蛛做个比较,就从伤害性上看,格伦以为生来便是怪物的八眼巨蛛会更加难缠。
一边阐发着局势,格伦并未因伏地魔的挑衅而再度踏入对方范畴范围以内,他伸手从怀中取出一瓶赤色药剂,拔开瓶塞就往虎口裂伤上倒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