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进山[第1页/共3页]
一起上用刀子在来路的树上做好暗号,这是退路,草率不得。每当看到有兔子或者野鸡足迹就用细麻绳做几个圈套套子,只要有小植物踩上,就会被套住。
明天如果没有收成,明天两人就要断粮了!
“你放心,我不会走太远,我入夜之前必然返来!”东北的夏季,下午三四点天就垂垂黑了。
“你别去!”张月一听就不干了,“前次就是进山差点死掉,你人都进棺材了。”小女人态度果断。
有几个不利的当场就被周苍压死了,剩下几个扑腾的也被他隔着被子几拳砸晕!
“不可!”周苍想起在棺材里时听到的,让张月去借粮不是羊入虎口么?
本身竟然回到了这个能饿死人的年代,刚才小丫头眼巴巴的看着本身喝粥,周苍想分给她一起吃,小丫头死活不肯,最后几近是逼着她喝了两口。
“不可,我一小我碰到伤害能跑,带着你可就跑不了了!”周苍说道。
张月听他这么说,也晓得本身跟着进山必然是个累坠,因而也不再多说,大不了繁华哥没了,本身也跟他去就是了。
吃过一碗苞米面糊,周苍已经规复了大半,此时正看着炕头墙上挂着的日历愣神。
“就你这个憨脑筋,能打到啥东西?别再喂了狼!”
野猪这个东西,智商不高,但是莽得很,平时喜幸亏泥地里打滚,身上痒痒了就去松树上蹭,蹭了一身松树油再去泥土里打滚。
在东北有句话,叫一猪二熊三老虎。
这里居高临下,能够很清楚地瞥见山坳里,一片干枯赛过的蒿子地里竟住着一群野鸡!
"你在家等我,我进山去办理东西返来!”周苍说道。
时不时的他也会挥刀砍断树枝,一是给本身开路,二是熟谙这个身材。周苍欣喜地发明,这个身材在力量敏捷上竟然不比本身宿世差多少,双腿稍一用力就能在山林里窜出去好几米远,的确就是天生丛林圣体!
想想张月早上几近没吃甚么东西,他现在只想尽快把野鸡带归去给小女人吃肉喝汤!
就仰仗这几样东西,繁华爹成为十里八乡是驰名的猎户,但可惜最后还是死在野猪的獠牙之下。
“没有了,吃完这一顿,我去张二叔家借点粮吧。”张月小声说道。她是一万个不想去张二叔家的,可毕竟算是亲戚,他总不能看着繁华哥饿死吧!村里其别人更不会管本身
野鸡也是灰色的羽毛,和蒿子色彩附近,不细心看还真不轻易发明,看上去这群野鸡是挤在一起晒太阳睡觉呢!
“1960年!”
把野鸡挨个拧断了脖子,再用麻绳捆住挂在扎枪上,想不到刚进山就有这么大的收成,周苍扛着野鸡筹办回家。
“我来想体例!”周苍已经晓得这里是东北兴安岭山区,这个处所野活泼物很多,凭他的才气,弄些野味轻易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