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眼红是一种病,得治[第2页/共3页]
第一煤矿厂的派出所的所长何弘善一听当即吓得差点跌坐在椅子上,指着副所长,“快,快扶我起来去录供词!”
那边选矿厂的叶芳芬固然也喊冤,倒是不敢跑,胆量都被吓破了。
叶芳芬哭诉,孩子不哭是她实在忍不住了,这孩子太能哭了,给喂了点安眠药。至于血水,是因为偷了邻居家两只鸡,只能早晨偷偷杀了吃肉。肉也没买,就是偷的这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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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进军倒是想负隅顽抗,但是何弘善不是茹素的,不让他吃喝,厕所也不让上,熬鹰一样熬一早晨,就交代了,跟叶芳芬说的一样。
江慧巧当然不是甚么孤儿都收的,主如果担忧亲生爸妈会把抛弃女儿,以是查证件是必须的,不过手里这个孩子证明没题目了,做了签收。
何弘善这个派出所所长也不是白干的,他也不是顾巧玲一张嘴说了就去拘系人,而是在回迁房做了调查,林进军和叶芳芬确切有个夜哭郎刚满月女儿,但是这几天他们家邻居确切没有再闻声哭闹了,是有点奇特!并且他们家抠门的很,平时舍不得吃肉,这几每天天炖肉吃,香的很!诱人的很!并且这回迁房渗水,楼下的邻居反应这几天老是有血水渗漏下来!邻居觉得他们家有甚么丧事,能够杀鸡了,就没多想!
而这头的赢灿如则是抱着婴儿换了包被,撕了纸条,直接让金来富带着他们去了星海市孤儿院,当然也拿着自家的各种证书,制止人家不收这个“孤儿”
赢灿如这边跟孤儿院院长江慧巧,拿出金来富做结扎的证明,结婚证,户口本等,证明这孩子和他们没干系,用非常顾恤的眼神看着院长手里的孩子,“我们也是明天早上发明这孩子的,在我们煤矿上后山的密林里,那会儿有野狗要咬她呢,我们吓得打走了野狗,才救下来的!真是命大的!”
何弘善又问孩子这几天为甚么不哭?为甚么你家每天早晨有血水渗漏到楼下?还一改平常买肉吃?
女装店二层当初就多装修了一个房间,能够用来当作住处,赢灿如和女儿元宝住,金来富则是从超市拿出了一个弹簧床,从二层杂货区找了一床被子褥子,直接睡在了杂货店。
一家子干脆开车直奔南城,去了繁华名苑的店铺内里住,筹算这几天让那对伉俪好好感受一下监狱之灾,至于元宝则是由金来富接奉上学。
真是三人成虎,更别提赢灿如还雇人漫衍谎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