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初次端枪狩猎[第2页/共3页]
这类动静,鹿科里很多家伙都会收回来。
当然,大部分一闻声动静就撒腿疾走。
莫非真的会有这类功德产生吗?
走没多久,他就听到了猎犬撕咬的动静。
火药、铅弹都要费钱。
一些波折划破了常征的皮肤,他却涓滴没吭声。
靠弓箭捕猎常常要给箭头淬毒,可弄毒液的风险颇高。
像常征如许一开端就用带对准镜的猎枪的并不常见,因为光一杆好枪就要花上千块钱。
常征瞥见了也没叫住它们,径直走到那只倒下的麂子面前。
常征干脆从腰间抽出猎刀,预备放血措置。
常征立即激起了本身的密切之力,一触碰到麂子,它就略微温馨了下来。
两只猎犬一样闻声了,但它们没叫,只是把目光投向常征。
如果惊扰了目标,那猎物就先一步跑掉,常征连开枪的机会都没有。
常征略微挪动了个方位,稳稳地举起枪,瞄向那只离得稍远一些的麂子。
内里的内脏估计已经被搅烂,常征明白它不成能救得活。
不一会儿,两条猎犬就跑到了常征身边。
常征把麂子翻过来,发明枪弹已完整贯穿了它的身材。
麂子胆量很小,跟东北那种“傻狍子”不一样,那些狍子反而更大胆些。
背部留了个比拇指还粗的弹洞,鲜血涌个不断。
这两只麂子重视力集合在对方身上,没留意到常征的靠近。
它们已经嗅到了血腥味,情感变得非常亢奋。
“猴子,黑狼,快来。”常征喊了一嗓子。
“中了,哈哈,这枪真稳。”
与其让它白白享福,不如早点结束它的痛苦。
如果真是那样,那明天可真是双歉收了。
声响离他越来越近,但还没到他感知范围里。
真要到了他能感知的范围,麂子也早就闻到他身上的味儿跑没影了。
如许一来,相称于主动为常征供应了定位。
想了想,他还是追了上去。
能够闻声鹿啼就意味着那麂子离常征不远,并且这叫声还不时地再度响起。
地区分歧,环境各别,打猎体例天然也不尽不异。
紧接着,他直接扣下扳机。
常征小声嘀咕着,一边加快脚步往前赶。
“不会让它俩真追着那只麂子给咬住了吧?”
只要射中,就算可巧没正中关键,也能让麂子丧失行动才气。
它们瞧见常征把装着豪猪的口袋往地上一搁,就跟着他的身影,看他在林间时而钻进,时而绕开树木。
如许做,天然是为了让那些重气味的内脏引走其他猛兽,免得它们盯上猎人和带走的猎物。
两只猎犬还没有返来,常征有些担忧。
常征给了这么一个号令。
它们并没对那只中弹的麂子张口撕咬,而是围着转了一圈,随即向另一只逃窜的麂子方向奔驰。
看模样,它们在等候常征下达指令。
他按住麂子,拿刀刺进它颈部,直接堵截大动脉,好让血尽快流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