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小狗[第3页/共3页]
如果随便送出去,用不了几个月,这些狗崽就会成为别人的盘中餐。
还是二哥发觉环境不对,赶快抱住黑哥,才救了那不利蛋一只手。
看到宋芫出来,黎秀兰说:“小宋,你挑好狗崽啦。”
宋芫听得出神,直到挨到对方的肩膀,他才蓦地发明两人靠得如此之近,他乃至能嗅到舒长钰身上淡淡的,像薄荷一样冷香味。
一是他没出缺钱到那份上,二来,不管是何方,还是刚熟谙的黎秀兰,都至心待他。
舒长钰安静的神采有那么一丝皲裂,伸出的手僵在空中,声音都有些飘了:“你说……聘礼?!”
“把猪肉剁成肉末,放盐和酱油搅拌均匀,用擀面杖压平,然后抹上蜂蜜,放进烤炉里烘烤就行。”
刚出世不久的小狗崽,胎毛疏松金饰,手感特别好,宋芫摸得爱不释手。
黎秀兰有过一顷刻的悔怨,早晓得猪肉脯这么好吃,她就应当藏起来本身偷偷吃的。
沉默半晌,氛围变得非常难堪,宋芫赶紧说:“我们先出去吧。”
不过她也不是这般吝啬的人,既然已经拿出来分享了,就不会再收归去。
宋芫小声道:“要不我们出去再说。”
人生活着,得一知己良朋,方为意义地点。
走到正堂,就听到内里的谈笑声,出门一看,何方佳耦坐在藤椅上,吃着宋芫送的猪肉脯。
吴大嫂问道:“是烤鹅用的那种烤炉吗?”
据传,前朝时去别人家领养猫,都需奉上“聘礼”,以示正视。
那是一只极其都雅的手,白净的皮肤下透出淡淡的粉色,手指苗条,指尖洁净,指甲也修剪得整整齐齐,圆光光滑,泛着安康的光芒。
方才威风凛冽的大狼狗,被这么一拍,当即夹起尾巴,奉迎地用脑袋从蹭他的手心。
不然光是“小黎村”、“狼狗”这两个关头词,他也能遐想到女主身上,来的时候就不会那么震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