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言情小说 - 都穿书了,谁还走剧情 - 第11章 只想做个路人甲

第11章 只想做个路人甲[第1页/共3页]

可惜看着这些“怀旧”的东西,夏黎没甚么采办的欲望,最后就买了两个珐琅盆和一个痰盂。

断绝在家一周时候,她吃了一周的馄饨,还是能面不改色的持续吃冷冻水饺。

夏黎按了一下,小小的火焰在风中坚硬,“这是打火机。”

“好吃吗?”傅明晖问。

夏黎就这么看着傅明晖这么和那人还价还价,最后不但换了两块腕表,取出来的打火机还剩了两个。

夏黎也不晓得,转头看到有几个摊子仿佛卖的旧货看起来仿佛是金、银做的金饰啥的。

“不换!”傅明晖将她的手握住按回包里,又把那老板手里的阿谁抢了返来,语气果断的道:“我们不换了。”

“吃了饭我们去做甚么?”夏黎问道。

“喜好甚么就点甚么。”说着,傅明晖又给了她一把粮票和两张肉票。

夏黎又给他掏了七个打火机,都是金属外壳的那种,黑、白、蓝,纯色的看着也有层次。

“这是那里来的?”

但这红烧肉是真的好吃啊。

夏黎点头:“差未几能用八百一千次吧。”

跟着傅明晖在旧货市场七淘八换的,一部分换了钱,一部分换了东西。

如果在知青点别人问她总得编个借口,但这里谁也不熟谙,走了便能够不再返来了,夏黎挑选不说。

“你干吗呢?拆台啊?!”那人不悦凶道。

转头看到夏黎,傅明晖问:“就买好了吗?”

夏黎点头:“天热,打包归去就坏了,下次再来。”

国营饭店里人很多,这时候的衣服大多是白、灰、蓝、绿,单色布料做的衣服,凡是有点儿色彩和斑纹都是相称的抢眼。

她对吃没有多高的寻求,只要不消本身脱手,不太难吃她都能接管。

夏黎呜呜:“好吃。”

夏黎穿得不差,手腕上还戴着刚买来的腕表,遭到了内里热忱的欢迎。

又弥补了一句:“下次再一起来。”

国营饭店用饭得有粮票,吃肉还得有肉票。

夏黎点头,“没甚么想买的。”

跟明天的野猪肉比拟,的确就是天上地下。

“如果平常那必定是不值的,但如果用来送礼就是极好的东西了。”傅明晖简朴解释。

那人……“我的但是腕表,买新的要一百七八呢。”

“换吗?”夏黎问道。

夏黎……公然,她这类没天赋的人合适躺平。

毕竟她不是原主,她就是一条喜好安闲的小咸鱼。

夏黎点了个传说中呈现频次最高的“红烧肉”和一份时蔬就找了个位置坐下了。

这边没有待多久,傅明晖带她去了供销社。

傅明晖道:“隔壁就是国营饭店,你先出来等等,我另有点东西没卖完。”

“你那腕表值钱没错,但我这是奇怪货,还是全新的,可不是这么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