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武侠仙侠 - 成就剑道巅峰:我的丫鬟是剑仙 - 第170章 家乡,心乡

第170章 家乡,心乡[第1页/共3页]

素心朝他讪讪一笑,抓紧御风来到林煜身边:“小金鱼,实在我方才是筹办脱手的,但是没想到你…你比我快。”

“那…那你们也没奉告他是个阴神啊!万一一巴掌拍死我如何办?”素心委曲巴巴的说道。

林煜没有理睬素心,而是回望一眼阿谁稚童,便挥手撤去“斑斓”,下次再来,就会又变得好似甚么都没有产生了。

但是他踌躇了好久,还是悄悄点头:“正如前辈所说,人间很夸姣,未曾让前辈绝望。”

剑气河水好似无穷尽,压向菖蒲的金身法相、真身。

菖蒲闻言,朝林煜光辉一笑:“那我就无憾了。”

林煜能感遭到,有人不肯意分开这座城池,不肯意分开故乡。

“我一向有个胡想,有朝一日我能站在荒凉的帅旗下,带着荒凉的修士杀回人间,把人间人全数赶到荒凉,让他们看看这里的日子如何。”

林煜握紧手中折扇,嘴唇微动,其实在菖蒲说出';读书';二字之时,他就已经不想杀他,有些于心不忍。

林煜微微皱眉,问道:“你就这么认输了?好歹也是个荒凉的金丹修士,不该该冒死厮杀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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菖蒲始终保持剑招不动,面无半点悲苦色,满身血肉、筋骨、气府、窍穴,都好白雪遇水般溶解。

“林小子,你说得对,我想的不必然是对的,那就尝尝你的路。看看你这么做、本体这么做,到底值不值得。”

越是难以企及的,便越轻易被美化;从未涉足的处所,在心底才是最夸姣的。

此时,二人站在寻香阁的房顶上。

“阿谁名字…不消让外界人晓得,你小子本身晓得就行了。”

菖蒲骂了句“蠢货”,用手在脖子上比划两下:“来来来!小子,取走我的头颅,结束这场虚无缥缈的大道之争,嚼了我的金丹,出去对抗那场天劫。”

林煜攥住那枚金丹,并没有挑选嚼碎滋补本身,而是放进储物空间,扭头看向藏书楼顶的素心。

闻言,菖蒲拍腿大笑,他取出那把折扇,丢给林煜,伸出脖子对准林煜:“菖蒲这个名字我不会再用了,你是人间修士,应当读过书,转头在书籍上给我挑个名字。”

菖蒲抬开端,发明林煜的眼神和他齐平,内心刹时好受了些:“我如何晓得为甚么?我想的是用你、元相、阿谁黑衣女子,以及这一城百姓的命来豢养那剑丸,我如何晓得“本体”为甚么变卦?”

“我不晓得“本体”是如何想的,但是我以为,为了子孙后代,捐躯这一城百姓的生命…值得。”

好似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菖蒲笑的眼泪直流:“不是就你一个聪明人,你觉得你在我心湖留下的芥子我不晓得?只是不屑取出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