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初雪[第1页/共2页]
甜睡一夜,翻开窗帘一角使目光触及内里,微微一愣,本来这雪还鄙人,缓缓地绒绒的,在风的轻拂下斜斜飘落,比柳絮来的多几分和顺,树冠枝叶上积了白白的雪层,一团一团,像猫咪的小爪子,软乎乎。
我恨本身读书不敷没有富丽的词采,只得不住赞叹好夸姣美,倘若能吟诗一首才真正美哉!我太爱这花,爱它每一片花瓣,爱它柔嫩的触感,爱它的芳香,爱它身上的雪水凝露,心头一片和顺甜腻。
不过本日表情镇静,也就无一丝愁闷,豪侈吃了一顿麻辣烫,在超市买了蔬菜小圆饼、威化饼、杏仁露、巧克力饼干,钱花出去过后有点点肉疼,思及兜里揣着的零食,一刹时便非常满足。
我喜好雪,在我心中,它是纯粹是斑斓是朴实是童话,喜好的紧以是欢乐。
也罢,工夫荏苒需珍惜,风雨阴晴任变迁,轻歌曼舞,曲高和寡,无需强求,我的心脏每时每刻不断歇为我的活着跳动,它会用平生一世向我证明它对我爱的虔诚,以是放轻松,降欲念,于气流中感受身材的觉知,卸除烦复的牵绊,向自我和本心集合意念,夸姣与欢愉由此而来。
如此欢乐,皆因路上盛开的月季蔷薇,细细的枝干长着刺,花儿在顶端微弯头,太美了,雪水熔化成珠浮于花瓣,鲜艳的红在北风雪花中孱羸又坚固,让人怎忍心不去疼不去爱,俯下身低下头去轻嗅花香,不忍碰它分毫,以是不敢提起花瓣让它面向我,只得再俯身抬头去寻那一处芳香,花香入鼻,清冷中带着甜腻,心中一颤,终究明白为甚么猛虎要细嗅蔷薇,皆因垂怜以是和顺。
明天如昔日,明天却已有所分歧,没有翅膀,谈何折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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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天的雪俭朴无华,胜似宝石灿烂,我看着内心喜好,想起小时候握在手掌里的水晶球,晃一晃,万千星芒四起。
是本年的初雪。
用饭又健忘带纸巾了啊…我公然是那种不长记性的人。
现在已然离开过往20来年的宽裕,不再有那种轻生的动机,固然我仍然爱着耳边拂过的北风,我觉着活下去是好的,这个可触的天下也不错,我要活到死神将我带走,才不再沉沦如此繁华天下。
吃完粒粒米饭,明天剩下的,也可充本日之饥,咳,报酬甚么非得要用饭呢,本就没有多少财帛,填饱肚子便近乎一贫如洗,我不要一贫如洗,以是吃不饱也能够的,六分饱尚可。更不必提这钱还是父母赠与,心中始终别扭,未敢猖獗。
心头顿顿,窗外的雪、甚美。
如果有钱我当下就要买车票去往一处陌生之地,不想再返来了,我想谁也不熟谙我,便能够自在遨游,干着无聊的傻事,肆无顾忌欢笑,管它难堪充愣还是造作,不必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