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定罪[第2页/共3页]

有了!沈筝脑海中闪过一项极少利用的轨制。

固然王广进的命是保住了,她还是感觉如许对不住三人,王广进何错之有?

杖刑虽用的是浅显的粗木板,可挨打的部位是脊背而并非臀部。

被亲生父亲侵犯,被丈夫日复一日的殴打热诚。

说着小厮朝沈筝揭示了他漏风的门牙。

堂上的男人们都冷静把头别开了去。

依大周律法,不对杀人,也就是非凶抄本意下失手伤人道命,杖四十。

“合法防卫?本朝律法中并未记录这一条。”

“不对杀人?”

她还是不敢信赖。

还不待沈筝回绝,他提出了令沈筝谢毫不了的好处。

一旁的许主簿猛地昂首地望向沈筝。

王广进揉了揉发麻的腿弯苦笑:“无妨事,风俗了。”

不过一刻,捕快便将王地主的小厮带了过来。

堂下三人还是一脸茫然,沈筝叹了口气。

王地主的确枉为人!

“拿凶器的人是王地主,那死的人如何也是他?”

沈筝看后像是被重石压住了胸口,呼吸困难。

“啪!”沈筝又将惊堂木一拍。

那小厮遭到的惊吓也不轻,一到堂上便哆颤抖嗦地选了个离王广进最远的处所跪了下去。

现在的县衙不成谓不穷,有了这笔银子,刚好能解她的燃眉之急。

“王广进进院子时可曾带无益器?”

“大人,部属了解您的意义,可……本朝律法并未有合法防卫这一条。”

“这...未曾,少爷进院子时两手空空,还给了我一拳!”

待小厮走后,沈筝转头看向许主簿。

许主簿听了沈筝的话,暗自思考。

合法防卫,不无事理。

她无法之下,只能向律法让步:“便按不对杀人科罪吧。”

“老爷!对,剪刀是老爷先拿起的!当时蜜斯还叫少爷谨慎!”

堂下三人喜极而泣,王广进还处于呆愣的状况。

“少爷杀了老爷!小人在一旁被吓傻了,实在是不敢上前,小人有罪啊大人!”

三个响头过后,王广进开口道:“本日是大人给了小人第二条命,今后小人愿给大人做牛做马!”

沈筝受不了如此沉重的氛围,开口教唆那名青年捕快。

沈筝看着堂下一脸茫然地母子三人,笑道:“议罪银轨制下,罪人可求得死者家眷的谅解,若死者家眷同意,罪人能够赎银抵罚。”

“本日命案产生时,你是否在旁目睹了全过程?”

“我问,你答。”

“许大主簿,您说这卷宗该如何记录?”

公堂上的人沉默了好久才从王婉莹的报告中抽离出来。

“当时老爷拿着剪刀,差一点就刺进了少爷的胸口!”

“王广进与王地主斗争时,凶器是谁先拿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