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大收获[第2页/共3页]
……
拿动手电筒,他照着麻袋,挑了一块一斤摆布的肉出来。
靠近嗅了嗅,他还能闻到一股淡淡的麦香。
曹朝阳将人送到了院门口。
杨利民说着,另有些不美意义。
曹朝阳走到屋里,又拿动手电筒照向了麻袋里的肉。
曹朝阳端庄起来,他领着马繁华,走进屋里。
正想着出去持续烧火,他就听院门又响了。
“朝阳队长,我就先归去了。”
曹朝阳猎奇的瞧了瞧,发明篮子里边的是鸡蛋。
“朝阳队长,这篮子里是两斤鸡蛋……”
快步走出去一瞧,他发明来人还是杨利民。
“朝阳,咳咳,那甚么……”
曹朝阳懂了。
……
曹朝阳忍耐住暴躁的表情,他盖上锅盖,持续小火煮了起来。
拿动手电筒,他看着柜子里的细粮,傻乐不已。
“朝阳?朝阳?”
“马叔,您瞧,恰好一斤一两,高高的,您看如何样?”
马繁华脸上露着笑容。
曹朝阳正打着打盹呢,闻到后不由精力一振。
路过大铁锅旁的时候,他深深吸了一口肉香,接着脚步又快几分。
马繁华赶紧点了点头。
让马繁华拿动手电筒,曹朝阳当着他的面,用秤称了一下。
放到秤上一称,这块熊肉有三斤多重,他拿起宰牛刀,又割下来一些。
翻开锅盖,里边的汤已经少了很多,才方才没过熊掌,这还是他添过两次水的成果。
眼瞧着没人再来了,他关紧院门,接着快步回到了屋里。
马繁华怀里抱着一个小布袋。
不敢再回屋睡了,他撑着脑袋,在炉子前打起了盹。
“朝阳,那我就先归去了。”
积少成多,曹朝阳忙活到半夜,攒了三十二斤的面粉,二斤大米,另有五斤奇怪的小米,鸡蛋少些,就只要三斤。
“利民,这鸡蛋比肉都好,你如何也起了这心机?”
曹朝阳低头看了看布袋,又瞧了瞧马叔,顿时就乐了。
凌晨时分,他困得不可,去屋里眯了一会。
曹朝阳拿着熊肉,直接递给杨利民。
“利民,这统共是两斤一两,这是我做的腊肉,一斤生肉,只能做出七两,你带归去好好尝尝。”
细粮好归好,可实在不解馋。
这再加上三斤鸡蛋,另有和充沛的肉油,他这糊口真是比城里人都要好。
挎着篮子,杨利民急仓促的走了。
悄悄抖了抖,见布袋里倒洁净了,他这才还给了马繁华。
接过篮子,他又谨慎拿出鸡蛋,放到了自家的小柜子里。
“队长,我来看看你,咳咳……”
这个年代甚么东西都缺,这便宜可不能占。
为此,他送出去了小二十斤的肉,不过在他看来,这可值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