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找到野葱了[第2页/共3页]
说着他从中间顺手捡了一块石头,就开端挖起葱来。
野葱长的高大,比地球上的野葱要高了一倍多,葱白短粗葱叶嫩绿,靠近了还能闻到一股辣味。
等走出一段间隔后,白狼又转头看了一眼,然后便朝着远方飞奔而去。
兽人们对甜虫的确又爱又恨,爱它的窝里有甜水喝,恨它短长的很,被甜虫碰一下就得起半个巴掌大的红包。
风用一块肉和部落里换了一些煮好的木薯和面瓜,父子两个把木薯面瓜攥去水分,白凌在内里加了一点蜂蜜水,如许做出来的木薯面瓜饼会更苦涩。
风笑道:“你能够吃两块。”
月面露诧异,他并不晓得葱是何物,可看白凌这欢乐非常的模样,也晓得这葱必定是个好东西。
白凌挠挠头:“如许会把鱼给弄脏的。”
比地球上的葱味道还要大。
天还没亮白凌就起来了。
白凌想了想,让月把背篓里的鱼拿出来,他用草绳穿过鱼的嘴巴,如许几条鱼就不消放在背篓里了,提着回部落便能够了。
兽人们非常喜好吃甜食,只是天然的甜味来源并未几,高树部落的蜂窝很少,就算发明了蜂窝,也只要家里有崽子和白叟的兽人们才去采蜂蜜,其他兽人是不会动蜂窝的。
对经历过上辈子繁华糊口的白凌来讲,这些东西和主食几近处在同一职位,是他必然要找到的东西,就算找不到,也得弄一些替代品出来。
颠末这个小插曲,三人之间也熟络了很多,小的话更多了,就连月也时不时就说上一两句,乃至还和小开了两句打趣,和白凌设想中的清冷性子完整不一样。
在兽人间界,蜜蜂叫甜虫。
年纪大和受伤的族人们,不能外出捕猎也不便利汇集,他们就构成一个琐事队,给部落里办事来调换食品。
野葱放到背篓里,被白凌背在了背上。
葱但是个好东西,做菜熬汤都少不了,明天早晨挖的那些底子就不敷吃的。
白凌心中欢畅极了,他又挖了大半篓野葱,就背着背篓往矮山的方向跑去。
这里的野葱不算少,东一丛西一丛的,未几一会儿三人就挖了好些。
白凌的弟弟晨漫步着过来,快走近的时候用力吸了吸鼻子,接着他就跟闪电似的跑到风身边:“阿爹,哥哥是不是又做了甚么好吃的,是木薯面瓜饼吗?”
晨的眼睛都睁大了,他咽了咽口水,问道:“阿爹,我能吃一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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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道:“鱼脏了也不碍甚么事,归正熬鱼汤的时候得把鱼洗濯一遍。”
去的时候他背了个背篓,想再挖一些野葱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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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和你阿父也换过甜甜草,用了咩咩兽的整条后腿,才换了小半背篓甜甜草,你和晨一天就吃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