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此诗可冠当世[第3页/共4页]
“嘿嘿,臣伸谢陛下隆恩。”耿烈嘴上嘿嘿一乐,但内心却忍不住腹诽:“陛下也知好色是人之赋性?你都这般年龄了,还总往宫里划拉些绝色女子呢。
“你……孽障啊!嗨!”长信侯闻言,只好无可何如的长叹一声,停手作罢。
“这……眼下与魏使之比,尚未有定论,还不是诸卿与这……诸位爱卿莫急,后日朝会之时,朕自会让此人与诸位爱卿一见。”隆德皇龙颜大悦,难怪群臣会表示如此狂热,就连他本身,也感觉李胤这幅诗画,与魏国那幅秋色孤山待渡图比拟,不管是画艺、画功、还是字体,都远胜颇多,至于那首诗,更是可谓绝妙,这两幅诗画不管如何看,都是大唐赢了。
“陛下,老臣已是将死朽木,毕生皆浸淫于书法一途,虽无大成,却也从未曾将诸如王谏之,赵佶之辈的字放在眼里过。可此人这一手草字,较着龙飞凤舞,刚柔并济,并且笔划当中并无半点停顿之陈迹,乃是一气呵成,并无半点不当之处,实在可称之为神来之笔呀。且,陛上面前,臣天大的胆量也不敢欺君妄言啊!只是……此人既有如此大能,竟然自号洛阳无能之首,大唐第一纨绔?让老臣实在有些费解。”
“嘿嘿,犬子粗鄙,当不得陛下如此盛赞。”长信侯从速拱手客气。
“陛下,此诗可冠当世,有此等文采者,必是隐士之大儒,还请陛下赐告,臣这就去亲身拜请。”秦钟业冲动的忘乎以是,差点扑上去薅隆德皇的袖子。
“嗯,好!长信侯,你这个儿子看似粗暴,倒是粗中有细,你是后继有人了。”
“好!好!朕承诺了!哈哈哈,朕晓得,无病与陈留公主年纪相称,也算的是青梅竹马,情投意合。高乐,去景云宫给潘妃说一声,朕本日全了素心的志愿,已做主将她赐婚给长孙无病那臭小子了。”
“呵呵,就依国公和丞相所言,慕容灼,你礼部派人去布告魏国使团一声,就说此诗画之比,我大唐已然胜券在握,后日朝堂自见分晓,让他们提早筹办第三题之比吧。唐辰,速去将此诗画多临摹几份,别离挂去弘文馆和国子监,翰林院等地,让天下士子也看看。诸位爱卿散了吧,镇国公、陈侍中,长信侯和耿烈留下,朕还另有调派。”隆德皇倒是被丞相和镇国公一席话,激起了心底那份傲气。
“甚么?张学士,你……你要去就教李……”。沈兴元惊的几近当场跳起来,那到嘴边的名字,差点就脱口而出,却被天子一声轻咳给打断。。
“哈哈哈,无妨无妨,年青人么,常日一起喝喝酒也是该当,朕与爱卿等年青时不也是如此?长孙无病和耿烈,也算是朕看着长起来的,这两个的性子朕还是晓得的。”对于长信侯的答复,隆德皇明显非常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