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法兰鹰炮3[第2页/共5页]
诺丁走马:耐力超强,不易抱病。有着超强耐力的马种。肩高五尺六摆布,是法兰最常见的骑乘马种,勉强归类为快马。以黄红色块的毛色居多,也有通体卡其色或红色的个别。具有超强的耐力,一天能够持续小跑五百法里,也就是一天便能够从米萨到达皇城。并且不易抱病,脾气和顺合适大范围养殖。它是有一点初期皇家马血脉,‘鹰狮之战’后诺伊的皇家马流落官方,与浅显马匹和蒙哥利马多次混血杂交构成的马种。现在法兰诺丁地区有大量牧场专门滋长这个种类的骑乘马,因为耐力超强速率不算快,是以法兰人给了它特别的‘走马’称呼。
弗兰西闭上眼睛,展开双臂,让枯燥的风划过他的指尖。风中的细纱在落日下闪闪发光,空旷的红色荒漠回荡着‘疾风’有节拍的马蹄声。清冷的海风伴下落日的余晖清冷着炎热的大地,郊野四周沉寂无声。弗兰西还是闭着眼,他仿佛闻声风声伴着马蹄声在吹奏谢幕的乐曲。他脑海中不竭的闪现出那日陆桥之战的气象,但不知为何,一句陈腐的经文却几次回荡在他的脑海当中。
从阿卡返回的路上,弗兰西甚是轻松,几个月来的交战和应酬使得弗兰西倍感怠倦,颠末\u0027凯堡之战\u0027和\u0027石中城之战\u0027前后两场战事,陆桥地区终究规复了战役。弗兰西终究能够卸下盔甲好好的骑着本身的坐骑‘马王疾风’轻装薄衫在红土荒漠上狂飙了。
皇家战马:高大威猛,脾气凶悍。不但速率快并且负重和耐力更强。肩高六尺摆布,相称于法兰成年男人身高。通身栗色,偶尔有红色装点,外相油亮。能够负载280磅的重量在三分半钟内跑完5法里的间隔。普通战马需求五分钟以上。全部武装的皇家骑士骑上皇家战马如同飞奔的坦克一样。
公费德林大帝在法历元年,帝国东迁法兰建立皇家骑士团后。天子命令以本身的三匹御马为根本,创建了‘皇家驯马场’。颠末百年的研讨,培养出了当时天下上最刁悍的马种“法兰皇家马”。这类马匹高大威猛,非论是勇气负重,还是速率耐力都可谓环球无双。皇家骑士团的骑士们也仰仗着这类优良的战马称雄人类天下,因为皇家骑士们能够穿戴更重的盔甲,具有更快的速率。
弗兰西返程回到凯瑟琳堡,但只是让大队回堡。本身却亲身护送这辆装载\u0027私家物品\u0027的马车去了巴斯顿的阿卡港,写了一封给法兰防务大臣德坦元帅的信,信里请防务省务必排挤最好的专家学者来研讨这个货色。随后皇家快船当即出发直接把大炮运往法兰查尔顿港。解缆前弗兰西还一再丁宁,不准半途换船,快船必须直接开到查尔顿的皇家军港。在军港内换装专门的内河快船,快船不准担搁一起直接把货色送往皇城南边皇家锻造局的公用港口卸货。锻造局的官员收到货色后顿时以最快体例停止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