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遭遇狼群[第1页/共3页]
统共十一只,一公八母,另有两只小鹿,它们在山原上吃着草叶。
许承安舔了舔舌头,仿佛回味着铁锅炖鹿肉的味道。
许承安就像打了鸡血针。
发了!
这个狼群是许承安解剖鹿尸时闻到山风里飘来的血腥味而赶至现场的,恰是被刺激得野性大发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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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许承安仍然镇静。
另有,菌子真的多得要命,加上花栗鼠对菌子的灵敏嗅觉,一上午下来他就采了两大麻袋,能晒很多的菌干,留着当干货吃。野山参目前发明了一株,但必定另有,特别是老林子深处!
老林子YYDS!
【警告!宿主遭受大危急,狂暴狼妖是妖魔密林中最可骇的存在,它们风俗群体活动,即便宿主已具有强大气力,但是独力难支,建议敏捷逃命!】
循着雷达方向走去,很快便发明了一棵人参。
狼群刚发明人类时,不会立马打击,它们很谨慎,但是会步步逼进,先是给你精力上的压力,再乘机而动。
碰到成群结队的人类,狼群凡是不敢冒然进犯,但是落单的就不一样了。
对峙局面被突破,许承安回身就跑。
就在最快的一只狼追到身后不远时,许承安也冲进入了林子,手脚并用,如同一只矫捷的猿猴般缓慢地攀爬上了一棵松树。
在山里,很多孤身猎人最惊骇碰到的一定是大爪子或熊瞎子,而是狼群!
沿着足印一起追踪下去。
他把铲子拿出来,谨慎翼翼地挖开泥土,直至底下的整株野山参现出真身。
又是一声大响。
因为狼是一种很有耐烦的猛兽,它们乃至会在树下守着猎物,把你活活耗死。
没找到其他猎物,那这只两脚兽就是它们的猎物!
许承安发明了几件事。
因为它地点的处所是片山原,四周没有树木遮挡,这能让鹿群更轻易发明天敌,在它们靠近之前及时逃离。
以是不能慌,得先稳住。
许承安一眼就看出了它的年份,二十二年摆布!
打出一枪,上弹的工夫其他狼就扑过来了,最后的成果就是成为狼群的腹中餐。
狼凡是是夜行植物,但是在火食希少的处所或者特别环境,也会白日出来活动,赶上了只能自认不利。
这类野活泼物他大前天打到过——梅花鹿!
前些年,村庄了有两个猎人一起进山,遭受了狼群都没能幸免。
梅花鹿打过一只,再打就没特别嘉奖了。
换成在大山核心的话,这类发展环境毫无埋没性可言野山参是绝对留不下来的,但是老林子就便能够幸存下来。
直至一声大响惊彻山原,一只母鹿倒下。
碰到狼群,不是爬上树就绝对安然了,只能说临时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