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言情小说 - 洗白多累,自有大儒为我辩解 - 吃人血馒头的书生(8)

吃人血馒头的书生(8)[第2页/共3页]

沈崇瑞买金饰的时候,也买了几盒胭脂。

沈家大嫂也一脸庞大的看向沈崇瑞,先前返来的路上,她已经从两个娃的口中得知。

沈崇瑞又杂七杂八的买了一些东西,然后遵循商定的时候去和布行的人会面。

沈崇瑞家里人已经好久没有添新衣服了,大多数都是先紧着沈崇瑞,他们的衣服很多都是补丁叠着补丁。

沈荷花见状也忍不住抿了抿唇,这菜未免有些太香了。

总之,比及狗蛋毛蛋将家里人从田里叫返来的时候,沈崇瑞已经做好了饭菜。

就连本身的两个小侄子看着他,都如狼似虎。

沈崇瑞看到他们这模样微微的叹了口气,然后起家去了厨房。

不过启事为沈崇瑞是在镇上,以是每次休沐的时候都是本身走归去的,沈家人倒也不焦急。

家里有三个女人,但是却凑不出一个像样的金饰来。

沈崇瑞买完以后并没有将东西拿走,而是约好了时候,到时候让店小二送去。

沈崇瑞微微的愣了一下,将东西清算好以后就拿了书在院子里读。

“感谢二叔……”

大多数浅显老百姓都是几尺几尺的买,像沈崇瑞如许一买就买两匹棉布的人非常少见,以是店小二非常欢畅。

沈崇瑞见他们俩这么脏,打了水来给他们洗漱。

沈崇瑞给他们洗洁净以后,就从屋子里拿出了买好的糖葫芦,一人递了一个畴昔。

从布店里出来以后,沈崇瑞又转去了隔壁的金饰铺子。

客岁的时候,因为家里的收成不好,沈母将本身多年来攒下的银簪子都拿去点当了。

“二哥,你做的饭吗?好香呀!”

这毕竟也只是个镇上,以是金饰铺子的模样很少,大多数都比较俭朴无华,但即便是如此,也是浅显老百姓家里难以见到的豪侈之物。

镇上买的肉根基上都是现杀的,沈崇瑞将那些肉切碎了以后,炼出了一碗油,又从院子里摘了些菜来。

布行的人一向将沈崇瑞送到了家门口,因为村里人大多数这个时候都在田里,以是倒也没有碰到几小我。

但沈崇瑞这一次买的挺多的,那肉叠在盘子里,看起来格外的诱人。

可恰好沈家兄弟都是比较诚恳的人,再加上沈家父母极度偏疼沈崇瑞,以是也导致他们家里统统人都敬着沈崇瑞。

两小我扭扭捏捏走到了沈崇瑞的面前。

“是,二叔专门从镇上给你们俩带的,吃吧,吃完了去田里叫你爷爷他们们返来。”

都说父母不公,则兄弟反面。

“吃吧。”

家里人都在,那是谁做的饭呢?

是的,像这些放工具的柜子,只要沈母和沈崇瑞才有钥匙,其他家里人都没有。

两个孩子听到沈崇瑞这话立马欢畅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