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怪物吧?作弊![第2页/共3页]
一段超长的歌词,常常哪怕写出来,一旦此中的节拍不对,或是歌手此中的气味不稳,这首歌就会极其难唱。
以及直播间,再次炸开了锅。
看了不到五秒。
“嘿,我打赌,他最多能记得一句歌词。”
胡晨宇甩了甩放在桌面的纸张,假惺惺的补了一句,“呵呵,吴庸,要不要再给你几秒钟看看歌词?”
两个启事。
另一个,是颜值。
目睹着吴庸低头深思。
吴庸内心嘲笑,“不消了。”
两样都没,想进入文娱圈,吃这一碗饭,难如登天,且华侈资本。
56个字。
吴庸长得普通,分歧适作为明星出道的前提。
最后一段歌词伴跟着平平自如的歌声,在屋内落下最后一个音时。
吴庸笑了笑,“感谢嘉奖,刚好能记着。”
结果也会大打扣头。
至于胡晨宇。
48个字。
刚好吴庸看过。
评委席。
“黑的白的红的黄的紫的蓝的绿的……”
现场中,一群人睁大了眼睛。
过目不忘。
刁难吴庸,用前面一百多个字的歌词,就已经充足了。
“第四段了!”
他看了眼大师,“大师,你们信赖?”
刘毅一听这话,顿时傻眼了,“阿谁,我,我不是这个意义。”
前面的一百多个,是临时凑了别的一段合上去的。
满分100。
哪怕吴庸真能记着此中的一段歌词。
但他是吴庸。
更别说吴庸这个别人眼中,不懂音乐的烂人了。
“你的我的她的他的大的小的圆的扁的……”
一个是收集上的评价。
当吴庸面无神采的唱完第一段,第二大段持续唱的时候,在场的世人,那眼睛瞪得,仿佛看到了个怪物似的。
只要中间的薛谦,惊奇的盯着吴庸。
接着第二段,开端了。
这就是他重生来到这个天下后,身材呈现的一项特别才气之一。
在医学病历上,叫超忆症。
“这起码有快200个字了吧?”
他们的催促,吴庸反而不焦急,拉了张凳子,悠然得意的坐着,拨动了下琴弦,看着他们,声音缓缓而出。
要么有出众的颜值。
一字不差。
这对肺活量,是个庞大的磨练。
本觉得这是一首很冷门的歌。
全部歌坛数以万计的歌曲中。
成果……
非常罕见。
一个四十岁摆布的中年男人站了起来,哼声说:“这首歌的歌词,是我写的,一向都在我的眼皮底下,绝对没有传播出去的能够。”
他是专业歌手,素养极好。
必定不信啊。
然后,吴庸看向了阳蜜和胡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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