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收获野猪一头[第2页/共3页]
饿肚子是一件让人很难受的事情,她不是每次都能定时在周家开饭之前赶归去。
以是,有血腥味,不是害了人,那答案就只要一个。
“行了,既然已经晓得有哪些人,总会查出来的。那东西他现在也不敢用,一会儿入夜了再去把藏在松树边的东西拿回家。”
“等老子找到是哪个王八蛋拿了老子的东西,看老子不弄死他。”
饿了几次后,她就开端在这里储存食品。
穿过坟地,又往上爬了几分钟,终究到了她此次的目标地。
坟地这边,因为忌讳,队里人很少会来这边挖野菜,但周招娣可不忌讳。
周招娣在四周转了一圈,也没发明有甚么处所被挖过。
他们这两天上山太频繁,此次特地换了一条路下山,必定不会让人发明。
一刀划开野猪的肚子,将猪内脏全数刨出,然后卸下猪头,四肢猪腿,顺着肋骨的走势将猪分化成一条条两三斤重的肉条,整齐摆放好。
她必须再去弄一些盐才行。
刚才石老迈但是说了,入夜后要把东西拿回家的,以是不成能是甚么可骇的东西。
周招娣在四周轻嗅,顺着血腥味披发的方向,她很等闲就发明了两人藏东西的位置。
石老迈已经气过甚了,整小我有气有力,如同提线木偶般地往山下走去。
“哎呀,真是好运啊!”
看着这一长串肉,周招娣脸上暴露光辉的笑容。
这类得来全不费工夫的感受真的是太棒了,公然,石家两兄弟是她的福星。
扒开袒护在四周的树枝,就瞥见了石家两兄弟藏起来的东西。
伤口处外翻的肉泛着白,明显,身上的血已经被放干了,以是血腥味才没有那么浓。
她筹算把这些比较难措置的部位拿去城里换些盐,把这些肉腌起来。
这些年不管让他干甚么他都对峙了下来,为的就是这一箱子金子,明显已经到了手上,可现在全他妈丢了!
丢下的锄头还在,挖出的坑还在,恰好坑里的东西没了!最首要的东西没了!
他的金子,他的金子啊!
很好,有了这些肉,很长一段时候内她都不消担忧会饿肚子了。
全部过程两人涓滴没重视到他们中间的树上躺着一小我。
两人在四周查找了一圈,恨不得把山翻一遍,还是没有发明任何踪迹。
石家这两兄弟的确就是她的送财孺子,每次碰到他们,她都能有很多收成。
石田面沉如水,眼里满是狠意。
在阔别山洞的林子里砍了几棵树扛返来做架子,把绑好的肉挂在上面。
这类感受真的是太好了,她喜好。
血腥味,但不是很浓。内里还异化着别的味道,应当不是人的。
难不成猜错了?这里没有别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