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侯爵之剑[第2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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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辈子在没有觉醒宿世影象时,他也体系的学过剑术,主攻的是源自于崇高帝国宫廷的白鸦剑术,这类宫廷剑术跟着崇高帝国的贵族通过联婚遍及传播于欧罗巴大陆各国王室,双头鹰堡也是以有着下半身堡的名号。
炼剑是一件很私密的事情,普通都要背着别人,传闻这是一种传统,为的是制止感染别人的气味导致剑器通灵以后灵性不纯。
这是一个需求时候的过程。
以是白鸦剑术也是很多崇高帝国地区邦国的通用军中剑术。
只不过因为这剑最后的仆人跟他名字不异罢了。
当然他信赖一贯明智的约翰就算真的要他的全数身家,那也必然是有他的启事,以是一柄佩剑罢了,他更存眷的是约翰的剑术进步并对此感到欢畅。
“不过这点也充足了……”
约翰也不晓得真假,但是第一次炼剑还是遵循端方来。
约翰不由为本身的好运气点赞,没想到第一个到手的佩剑,就是一把曾经的超凡兵器,这将会为本身的炼剑过程大大的收缩时候。
有着如许的根本,加上宿世的浑元剑经剑术已经练的逐步醇熟,约翰以为本身走修炼剑术辅修术法的门路必定会突飞大进,不久以后气力就会有着奔腾式的停顿。
“万事俱备,现在开端吧!”
“少爷,可否将您那把尼古拉斯侯爵的佩剑借给我,我感受比来剑术有一些冲破,需求一把趁手一些的单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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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时候的流逝,本来佩剑上锁附着的超凡力量也在流逝,到了他的手里已经所剩无几,估计过个十年八年就会完整沦为凡物,到时候就需求放到专业容器里经心保养才气够持续保存无缺下去了。
这对于应对将来时候能够呈现的躲藏危急很有帮忙。
公然克劳斯毫不在乎的就把剑给了约翰,当初之以是溢价买下了这把剑,不是因为他喜好保藏这些,比拟刀剑甚么的,他更喜好名画美酒和美人。
约翰抚剑感慨:
如许的单手剑最合适作为随身佩带以防备俄然攻击,有必然接受才气又相对简便。
“是吗!那恭喜你约翰,那剑是你的了,作为我对你剑术进步的礼品。”
一个有着高超剑术的正式超凡者在庇护本身,想想就感觉荣幸。
有了在瘟疫天下获得的几分超凡骑士传承,现在回想起来,约翰发明他从小练习的白鸦剑术那呼吸和走位倒是跟骑士呼吸法有很多附近的处所,只不过在变重生命能量也就是“气”的效力上,不及那几门骑士呼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