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0章 【改革官制】[第2页/共3页]
最妙的是,司珐部、监察部直部属级管,资金和薪水也由下级拨发,如答应以有效制止被人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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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胥吏就更多了。
三来,冗官冗员,也的确是历朝历代之弊,是必必要停止清算的。
包管每项事情都有人完成,既不形成事情积存,也不形成职员闲置。
如此上行下效,天然令宦海暗中非常。以是才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之说。
而现在,项南鼎新官制,消弭对胥吏的禁令。
乾隆年间,有的知县下乡验尸,带着仵作、刑书、门印、签押、小使、六房、三班,以及本官仪卫、皂隶、马仆、轿夫一同前去,多达一百多人。
胥吏的升迁之路被堵死,又没有人为领,那除了以机谋私、营私舞弊以外,也没得可做了。
因为冗官过量,使得朝廷行政效力极其低下。六部当中的官员常常相互推委,堂倌推给司员,司员推给书吏,常常是一些首要的文件变成一纸空文。
随后,六部便被拆成了十二部。每一部都各司其职,互不统属。
比如六部的分外郎中、员外郎,行走、章京等都是无定命的,以是六部官员便大肆扩招,然后将本属于本身的事情,交给这些下员措置。
一来,项南声望够高,这些年开疆拓土,富国强民,在百姓百官中都具有极高的名誉。
并且冗官、冗员过量,也会严峻废弛宦海民风。导致在职官员大多委琐因循以自保,而等候上位的官员则冒死追求。
明太祖朱元璋专门立法,把皂隶、马快、步快、捕役等胥吏与倡劣等行业一起,列为贱民,这些胥吏及后代不得插手科举。如有违背,杖责一百。
比拟起来,卖力刑名的胥吏,是不会不熟谙《法规》的。对于审案,他们就比官老爷懂很多很多。是以把他们拒之门外,实在不公允。
毕竟胥吏虽是朝廷不入品级,比芝麻绿豆还小的人物,但在老百姓的心中,他们却都是手握重权的大人物。
如此一来,导致各部固然名义上没增加体例,但实在各部领饷的人却多得出奇,已经相称的痴肥。
据史料记录,清朝中期,直隶省大县胥吏一千余人,小的也稀有百人、百余人。
比如清初漕运每年四百多万石,运米本来是贩子的事,朝廷却设总督一级的官员办理,沿途各舱搬丁、搬运船丁等多达十万人。
很多官员上任以后,面对一县大大小小的事,头都大了。乃至连《法规》都不晓得,审案都不知该用哪条法。
胥吏之以是有“无吏不贪”之说,除了没有体例,没有人为以外。另一个启事,就是胥吏不能升职,乃至连科举都不能插手。
司珐部则遵循王子犯法,与民同罪的原则停止办案,务必做到有法必依,法律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