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卓越的天才,最强的剑斗士![第2页/共3页]
融入不了社会的居鲁士还是是留在了竞技场当中,用战役麻痹本身。
直到现在,居鲁士已经赢下了440场战役,不管是气力,还是人气,都是竞技场当中最顶尖的存在。
观众席上,青雉斜躺在了座椅上面,脚边,是他买的大包小包的零食。
缘一微微眯起眼睛,看着擂台中心的居鲁士。
“那可真的是错失了一个赢利的机遇呢。”缘一也不在乎,斜靠在了椅背上面,舒畅的吃着生果。
这家伙在15岁的时候为了给死去的好朋友报仇,成为了一个杀人犯。乃至在被抓捕的时候,还用钝器攻击了力库王,胜利砸中了力库王的脑袋,在他即将被卫兵们开枪杀死的时候。
青雉听出了缘一话中的阴阳怪气,张了张嘴方才筹办说甚么就听到缘一持续道:“库赞,阿谁拿斧子的不是居鲁士,阿谁拿双刃剑的才是。”
“喔!是很短长啊!”青雉轻叹一声,嘴里固然是这么说的,但是语气却很平平。
或许是因为居鲁士那重情重义的品性,或许是可惜居鲁士那出色的战抢天赋,总之,力库王放过了居鲁士。
一声巨响以后,“海熊”倒地,在裁判的观众的呼喊声中,没能够再站起来。全部武装的“海熊”,被设备粗陋的居鲁士一击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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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嘭!”
居鲁士很强,但是....也只是浅显人程度罢了。
对峙数秒,“海熊”最早忍耐不住,双脚一蹬空中,猛地朝着居鲁士冲了畴昔,别看“海熊”体型大吨位重,速率倒是一点不慢,眨眼的工夫,直接冲到了居鲁士的身前,手中的盾牌狠狠的一个顶击,砸向了居鲁士。
并且和敌手那全部武装的模样分歧,居鲁士身上只是穿戴一身残破的布衣,倒是下身穿戴裙甲,手中拿着一柄双刃大剑,在阳光的晖映下,寒光四溢,是一柄不错的兵器。
居鲁士。
可骇的气力直接扑灭了观众们的热忱,喝彩声涌入擂台。
卖相...实在是太差了。
“duang!!!”
和他一比,青雉这个身高和对方差未几的家伙完整就是“细狗”。
在缘一的通透天下当中,他能够清楚的看到居鲁士身上披收回来的“气”,不是霸气,而是“气”。
青雉闻言也是神采微怔,有些不测。不过他倒没有思疑缘一的判定,青雉晓得,缘一的感知并不但要纯真的见闻色霸气,他这个朋友仿佛把握了一种另类的感知才气,能够看出敌手的强弱。
长剑和头盔狠恶碰撞,金属订交的脆响响彻全场。
之前说了,竞技场,是德雷斯罗萨最大的销金库,来这里的观众,是能够费钱下注的,买本身中意的剑斗士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