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遇吕布[第3页/共4页]
赵云记得汗青上,中原大乱后,因为鲜卑人内部分裂,并未对大汉边疆形成多大影响,反而是养不熟的南匈奴,趁机在并州兴风作浪。
“将军,有大队马队来了!”正在歇息的一众突骑军士纷繁起家,跃上马背,自发快速整队。
“并州兵骑?”
代城,虎帐。
固然隔了数百步,成廉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对方,因为在并北没有比吕布更狂的人了,仰着头骑马!
一旁的成廉,也有着不凡的技艺,他感遭到二人身上发作出来的气味,吓了一大跳,他真怕二人打起来,演变成并州兵骑和幽州突骑之间的对战,因而从速出声先容。
赵云和吕布几近是异口同声。
鲜卑人如此几次运土填城,直到夜幕来临才停了下来!
只要草原乱起来,代郡的火线才相对安然,而要想草原乱起来,那就是提早让鲜卑分裂。
赵云一怔,刹时让他想起了,被先人津津乐道的汉末第一虎将吕布,暗道:传闻吕布就是在并州兵骑中生长起来的,以时候来算,现在的吕布应当只要二十五岁,这个时候大抵就在兵骑当中。
三年前,拔都领兵入侵并州,碰上了吕布,拔都以马快才逃得一命,而后拔都再也不敢入侵并州。
莫非他想杀人夺马?
少时,一支三千人摆布的马队呈现在火线,他们在一里摆布的位置,缓缓立足……
飘荡的吕字大旗下,一名威风凛冽,身量高大的将领,倒提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兵器,慢悠悠地踏出马队大队;他昂扬着俊朗的面庞,给人一种傲视天下的气势。
汗青上,难怪为了一匹赤兔,就宰了他的旧主丁原!吕布落在乘风身上的热切眼神,赵云尽收眼里,吕布的目光中,有恋慕、贪婪,另有杀气…….
后半夜,两千突骑军已奔驰两百里,达到代郡最西边班氏县境内;班氏县坐落在治水南岸,地处大同盆地东部边沿,北濒治水,南依六棱山,是个破败的县城,没有县长,县中统统政务由县尉代管。
“鲜卑奴手上抢的!”
映入视线的骑将越来越清楚,只见此人,头戴三叉束发紫金冠,体挂西川红棉百花袍,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腰勒小巧狮蛮带;颀长的剑眉,储藏着锋利的黑眸,削薄轻抿的唇,棱角清楚的表面,苗条高大却不粗暴的身材,仿佛黑夜中的鹰,冷傲孤清却又盛气逼人,孑然独立间披发的是傲视六合的气味。
赵云紧了紧手中冰冷的枪柄,后代人都说吕布是汉末天下第一,他赵云是天下第二,如有机遇他真想斗一斗这天下第一。
终究赵云选了走雁门郡平城,因为雁门一代地构成廉更熟谙。
两千突骑方才踏入雁门地界不久,赵云就发明前面仿佛一向有人跟着,他们加快,前面的尾巴也加快,他们慢下来,前面那人也慢下来,这让赵云非常恼火,要不是看对方也是汉戎服束,他直接脱手干掉那尾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