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两份红烧肉的比拼(为礼物加更)[第1页/共3页]
瘦肉的暗红和肥肉的半透明叠在一起,酱色的汤汁在盘底积成小洼,映着厨房的灯光,像块被切开的玛瑙,红得醇厚,连盘子边上沾的酱汁都带着股子诱人的焦香,让人忍不住想拿筷子尝尝。
还用比吗?
“好吃?”李雁玉急道:“我做的也好吃啊!”
祝月敝宅中。
他这个摆摊的,就过来做一个红烧肉,就给十万?!
这咋能够啊!
李雁玉从厨房里走出来,皱着眉道:“是有甚么事?”
“十万。”
并且,这摆盘也很精美。
甚么鬼?
老婆闻丽丽却皱着眉头非常不悦:“在家吃摆那么都雅干甚么?”
这祝月寒是傻子吗?
团体的色采搭配很精美,不愧是国宴大师的门徒。
闻丽丽不睬解,红烧肉,就得吃的过瘾,而李雁玉就选了4块,够谁吃的?
并且,
祝名誉看到,不由欣喜的笑了笑,
祝月寒道:“他做的红烧肉好吃啊。”
“祝少爷,你给他多少钱啊?”
他必输无疑啊!
反而是江天做的,她非常感兴趣。
李雁玉咋舌,
其次,酱汁不浓稠,还会挂不住汁,贫乏“黏嘴”的胶质质感。
江天懒得理睬他,转头对祝月寒道:“辛苦你司机再送我归去。”
用筷子悄悄夹起一块,那虎魄色的红烧肉在两根筷子中间颤巍巍的,像是略微一用力就会被夹断一样。
而反观中间的江天,他对于餐具的遴选就没有那么多的讲究了。
“江老板,这就走啊?”
江天回身就分开了,
无话可说了,
并且,李雁玉做的红烧肉在光彩方面也近乎完美,肉皮闪现出枣红色,像是熬化了的老红糖裹在上面一样,油光顺着皮纹往下滑,能瞥见底下微微颤抖的脂肪层。
“浓油赤酱”是红烧肉的代言词,如果酱汁偏稀,夹起红烧肉的时候,汤汁就会往下滴,很多人不喜好这类感受。
红烧肉最后的收汁是关头,对火候的掌控要极其严格,如果没把酱汁收的黏稠,就会口感寡淡,味道不敷集合。
这是在家,又不是在初级餐厅,摆那么都雅有甚么用?
他做完就跑,不恰好证明贰心虚么?!
李雁玉当然不信,
他对摆盘很讲究,选的是哑光白瓷盘,盘子的底部,是2片烫熟的白菜叶,目标是吸油和衬底。
他做的菜,那绝对是最正宗,味道最好的。
云岫?松间墅。
临阵脱逃?
轻咬一口,肥而不腻,苦涩软糯,要说独一的缺点,能够就是酱汁不敷浓稠。
红烧肉的酱汁沿着盘边淋出细边,顶端插1根迷迭香,肉片上又贴了半片金箔。
白瓷盘的中间放了4块刚正的红烧肉,光彩诱人,四周摆放了3根斜切的芦笋,2颗迷你的胡萝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