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狂欢(二)[第2页/共3页]
这时他才熟谙到,这里固然叫“疯人院”,但是底子不是疯人院......就仿佛他曾经呆的处所叫“天国”,但是却不是天国一样。
以是,为了能找到饲料......哦,不对,是为了老乔伊和子良之间坚毅的友情,他现在再次的取出了那把刀。
自从多年前的扩建,这里仿佛变成了一个密不通风的堡垒。
恰是这个形象,让这把刀给人一种很蠢,很笨,圆圆胖胖的感受。它不如街头地痞常用的开封刀那样粗长霸气,也不如跳刃匕首那样凌厉伤害,因为杀猪刀向来都是这个模样......仿佛它只能用来剁剁案板上的猪肉,剁剁那些让人神烦的猪骨头......
剁了下去!
当然了......没过量久,老乔伊就用本身那非常“聪明”的脑筋发明了,这个叫子良的混蛋底子不是因为美意而将本身救出来的,他就是想把本身拉上一条贼船。
哦,对了,这家伙叫子良。
那天他站在血海的岸边,潮汐冲刷着他的裤脚......那小我懒惰的插着兜,对本身说“你想逃离这里么?”
执勤职员的声音传来,阿卡姆疯人院的监督体系24小时有人轮换,以是老乔伊方才走到门前,就已经被摄像头捕获到了......不过,这名执勤职员也并没成心识到将要面对甚么,他只是轻飘飘的问了这么句,毕竟这小我身上一看就没有甚么兵器......除了那把刀。
因而,他很轻松的举起了刀!
老乔伊哼哼着,走向了阿卡姆疯人院。
而那小我笑了,他将烟头扔进血海,火光映红了天国的穹顶。
也风俗性的再次哼起了那首歌
当时的老乔伊还不会说话,他只能顺从着本身的意志,摇了点头......他只能点头,无尽的奴役让他萌发不出任何“逃离”的设法。
彻夜,只要老乔伊晓得会产生甚么......当然,这对于他来讲只不过是件很轻松的事情,固然这把刀和这个天下只婚配了三个月的时候,只积存了一丁丁丁点力量,但是应当充足了。
......
“我的死期将至。
在那漫天的崩塌和灰尘当中......
只听名字,就能大抵在脑海里描画出阿谁形象,刻薄的刀背,扁平的刀面,刀刃划过及其曲折的弧度,终究和脊背会聚成一个看起来不太锋利的刀尖。
以是,执勤职员很奇特,此人干吗的?他拎把刀做甚么?
......
我等候着正法我的号令,我不希冀任何事情。
老乔伊很喜好那头猪......以是他很感激这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