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一):饱受憎恨之人[第2页/共3页]
他们感觉,那些装潢精彩的酒馆底子与本身格格不入,他们享用的,就是这类污七八糟的环境,暗淡的灯光,味道不如何样但是分量却充足的啤酒,另有四周烂人丁中荤素不忌的笑话。
当然,也必定不如拳头
“砰!”那酒鬼被一拳击中脸颊,然后就一点抵挡才气都没有的,栽倒在地上。
公然5分钟后,阿谁酒鬼被鼻青脸肿的扔出了酒吧的大门。
说句实在话,康斯坦丁心底里,有那么点讨厌本身,因为就像是他之前在酒馆里说的那样,他在母亲的子宫里时,就用脐带勒死了本身的哥哥,这不是一个笑话,而是究竟。
这统统,都像极了他的人生。
至于启事,当然是因为在街上瞎闲逛的,大多都是烂人。
那以后,命犯天煞孤星的康斯坦丁也就只能在父亲的冷酷和落空家人的绝望中长大了。不过还好,这类悲惨的童年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很快,他的父亲也死了死在了他本身的手中。
这是一首调调还算不错的歌,但是从一个浑身酒味,喝的烂醉如泥的中年男人口中唱出来,却显得格外的让人恶心。
而在他出世的那一刻,他也胜利的,夺走了母亲的生命。
固然那归根结底,这是因为那还未成型的浑沌认识和该死的胎动,但是,成果却不会窜改,他在还没有出世之时,手里就已经染上了嫡亲的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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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俩大家气都好高啊,我先写完渣康,以后试着写写老魔,不过老魔阿谁层次的,应当不会插手子良的,估计最多算是相互操纵吧。)
而驱逐他的,不是酒杯,而是像酒杯一样大的拳头。
“哈哈哈”他刺耳的笑着:“你想打斗么?哈要晓得,我在我妈妈子宫里的时候,就用脐带勒死了我哥哥———砰!”
“给!我!闭!嘴!”
至于他的事情范围,也包括了:
又是一脚,那人直接蹭着地板倒飞了出去。
歌声还在持续着,在这类环境里如果想要引发四周人的重视,那谩骂声,乃至不如一个臭屁的来的更有结果。
约翰晓得,本身,已经没有甚么朋友了
当然了,他的事情做的并不算是太好,比如跟踪花天酒地的男人时,他总会被对方辞退的更高代价所拉拢,比如找到了那些夜不归宿的少女后,他十有会本身来上一发再将她们送回家,而为了挽救人类,他也老是会赔上一些队友。
帮邻居找丧失的宠物猫,帮着隔壁太太跟踪他那花天酒地的老公,为家短跑去初级旅店的包房里抓夜不归宿的刚成年小女孩,处理一些被恶魔俯身了的青年男女,和陈腐禁地的守门人对赌,从天国里救出一些已死之人的灵魂,棍骗冥界之王,偶尔挽救一下全天下的人类等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