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新婚夜,遭贼了[第2页/共3页]
“嘿嘿。”
想屁吃呢。
大伯母晓得他和秦强干系好,这才使唤秦强来找他借,而不是她亲身上门,因为她晓得,他不会借给她。
秦山嗤笑,“她还真不客气啊。”
“必须尽快修屋子了。”
他赶紧翻身遁藏。
“山子哥,你家进贼了,快起来抓贼。”
就是他王姓本家的叔伯大爷,他也照偷不误。
秦强来借肉,不但不进屋,反而在内里守了大半夜,这只申明一点,他的内心并不想借,又迫于大伯母的压力,不敢回家。
此时,他赢利的欲望非常激烈。
厚礼,他到了四十多岁,才娶了一个带孩子的孀妇。
她的面色绯红,呼吸短促,有种魂游天外的状况。
王毛毛腆着脸,嘿嘿一笑,上手就去抱马淑华。
说着,他快速的披上破棉袄,翻身跳下床,及拉着破鞋,顺手捞起中间的砍柴刀,就向外冲去,乃至眼睛都红了。
谁信啊?
他就是借给秦强兔肉,秦强归去也吃不上,还不如号召秦强来他家里呢。
“强子,谨慎!”
爱惜月的脸红成了柿子,微不成闻的应和一声。
“强子,算了。”
“臭小偷,不准跑!”
在这个年代,贼娃子大家喊打,如果砍死了贼娃子,那也是白死。
“没事吧?”
“山子哥,快来,我抓住他了。”
秦山在心中道。
秦强惊诧。
他哼了一声。
他之前穷的揭不开锅,也没见大伯母借给他一些米面,他现在刚弄到一些吃食,她就想打秋风,哪来的脸啊?
夜,无声。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秦山就将她推倒了。
然后,他看向强子,心中有些庞大,“大半夜的,你咋在这里?”
“不错。”
砍柴刀太厚,挖野菜很不便利,有了这镰刀,必定会轻松很多。
爱惜月的脑袋都要炸了,如同过电了普通。
他厨房梁上的野兔肉并没有少,那贼麻溜的很,跑的比兔子还快,很难追得上,没需求浪吃力量。
“没事了。”
秦强是干活的妙手,秦海和秦义能娶上老婆,都和他的勤奋有关。
公然如此。
他明天白日好不轻易弄些吃食,贼娃子就摸了过来,这也太欺负人了。
“入夜就来了。”
“没事。”
秦山暗叹口气,裹了裹破棉袄,“她咋说的?”
宿世,他经历过各种女人,但都没有此次冲动,乃至让他的心难以安静,冲动不已。
两人的嘴巴贴在一起。
他弄到了野兔,他就该谨慎的藏着,不让其别人晓得,可他为了经验马淑华,竟闹的全部石古大队都晓得了,不被贼娃子惦记才怪了。
不过,他有些憨直,不但不受大伯,大伯母喜好,还常常被大哥秦海,三弟秦义占便宜。
他太体味这个大伯母了。
秦山无语。
这是她从未有过的感受,全部大脑都是空的。
“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