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言情小说 - 玫瑰法则 - 第354章 失去的六年(5)

第354章 失去的六年(5)[第3页/共3页]

被告状师:“我方申请证人刘嗣杰出庭作证。”

刘嗣杰:“爸爸和奶奶奉告我的!”

证据质料一是于丽和刘书勤当年仳离的法庭讯断书。

她严厉地看向刘书勤:“被告及其母亲,不但藏匿孩子,分裂孩子与被告之间的亲情,并且向孩子灌输不安康的思惟,导致孩子是以仇恨母亲!由此可见,孩子糊口的环境,并非安康平和,而是非常变态扭曲的!我的发言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