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1章 哈林姆,当炮灰的时候到了![第3页/共3页]
其实在我们这些偷袭手中,偷袭枪,配上一把冲锋枪,这也算是我们这些偷袭手的标配之一。
他有一把黑尔M82偷袭步枪!
“嘿,鞑靼,阿克波潘跑了,阿谁该死的混蛋向着西北方逃了!”
我无语的盯着他,俄然发明这是个练习这小子的好机会!
当时沃鲁姆被我打伤了,巴德斯坎阿谁混蛋及时呈现。
我们在阿丽克山脉,还向来没见过有哪个家伙利用冲锋枪兵戈。
9毫米的枪弹,冲锋枪……
阿谁毒蛇一样的家伙,他必然是看到了我开枪的枪火,以是悄悄摸到了四周!
“嘿,杰克,不需求援助,你们重视鉴戒!”
我觉得那是巴德斯坎,成果细心一看,那只是一条睡觉的鳄鱼。
那但是我敬爱的宝贝之一,是我当年花了大代价才搞到手的!
在我们这个天下上,利用9毫米枪弹的冲锋枪,凡是来讲,它们的最好有效击杀射程,在100米-150米之间。
为甚么我会思疑到千面人巴德斯坎的身上呢?
只可惜,蒙达加克一战,我被仇敌逼到打光了枪弹。
他俄然呈现在树林里,救走了被我打废一只手臂的沃鲁姆!
趴在庞大的岩石火线,我细心的谛视着火线黑暗里的统统动静。
这个阿拉伯的小渣滓,他本就怯懦怕死。
一把主兵器,一把副兵器。
为了不把那把枪留给仇敌,我只能亲手把它安葬,让它永久的留在了蒙达加克的废墟里!
你瞧瞧,和宾铁阿谁损贼比拟,真朋友,是永久把你放在第一名的,
不像宾铁阿谁损贼,他除了损我,会说渣滓话,别的啥也不是!
比如李英菲尔德步枪。
而偷袭手的副兵器,其实在非洲,在各个佣兵团里,是并没有太多要求的,主如果看偷袭手小我喜好哪种。
手里的干预者M200偷袭步枪,带着热成像服从的对准仪,缓缓的火线搜刮!
“阿谁混蛋竟然追到了这里?”
我坏坏的一笑,看向身边的哈林姆,问道。
我内心想着,忍不住微微的一笑。
巴德斯坎,是我们遇见的第一个利用冲锋枪的人。
“什……甚么任务?”
身为一名职业的偷袭手,我们凡是都需求两把枪。
我当时还记得,巴德斯坎呈现,并没无益用他的偷袭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