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历史军事 - 史记白话文版 - 史记 律书第三

史记 律书第三[第1页/共4页]

### **律法的核心折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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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太古期间的品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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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法连络的需求性**

#### **汉初:宽刑政策与礼法连络**

2. **法律的简化与严苛**

### **全文总结**

### **司马迁对律法的评价**

法家主张“以法治国”,夸大法律的权威性和遍及合用性。商鞅变法是法家思惟的典范,通过嘉奖军功、拔除世袭贵族特权等办法,使秦国敏捷强大。商鞅的《秦律》成为战国期间最首要的法律文本。

刘邦建立汉朝后,拔除了秦朝的连坐法和沉重徭役,减轻科罚。比方,刘邦命令拔除“挖眼、断手”等酷刑,仅保存“劓、宫、大辟”三种科罚。这类宽刑政策无益于社会的规复与稳定。

汉武帝期间,跟着中心集权的加强,法律体系获得了进一步完美。

2. **夏商期间:科罚的雏形**

#### **汉武帝期间:法律的体系化**

1. **标准社会次序**

以下是《史记·律书第三》的口语文翻译与扩大版本,忠厚于《史记》原文内容,并连络汗青背景与律法在中国当代社会中的核心感化,详细报告律法的发源、生长及其在汉朝政治、社会和文明中的意义。原文布局庞大,本文用#表示题目标层级,以便利浏览,#多一个表示层级低一级。

汉朝是中国法律史上一个首要的转型期间。接收秦朝“以法治国”的过激经验,汉初的统治者逐步将礼与法连络起来,夸大“德主刑辅”的治国理念。在此背景下,司马迁通过《律书》记录了法律从原始社会的风俗标准到秦汉期间体系化生长的过程,总结了法律在国度管理中的感化,并深思了法律的范围性。

1. **汉高祖期间的宽刑政策**

《史记·律书第三》通过对法律发源、生长与服从的梳理,揭示了法律在中国当代政治与社会中的核心肠位。司马迁从汗青的角度,切磋了法律如何从原始的风俗标准生长为秦汉期间的成文法体系,揭露了法律与社会次序、政治权力之间的深切联络。

汉武帝命令编辑《九章律》,成为汉朝法律的核心。这部法律分为九个部分,涵盖刑事、民事、行政等内容,标记取汉朝法律体系的成熟。

司马迁也指出,法律的过分严苛能够激发社会冲突。比方,他对秦法的攻讦表白,纯真依托酷刑峻法没法实现长治久安。

2. **调度社会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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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西周期间:礼与刑的连络**

到了夏商期间,刑法开端呈现。夏朝的“禹刑”是中国最早的刑法雏形,首要针对盗窃、杀人等行动。商朝则通过占卜等体例措置胶葛。《史记》记录,商朝统治者通过严严科罚保持统治,如“炮烙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