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最好吃的一天[第1页/共3页]
李文贵转头看了下那罐茶叶,然后开口说道:“爹和大哥都睡着了,你也睡吧,明天再喝。”
“……”
说完以后,她用手一指灶台上的那小罐茶叶道:“二哥,这茶叶还没喝呢!”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李文贵还在睡呢,就被他爹从床上揪下来了:“如何这么懒,还不快读书!”
终究,李文贵开口说道:“爹,大哥,你们都如果皇亲国戚的人,要讲究细嚼慢咽。”
对李文贵来讲,他是没法接管吃那粗盐腌制的腌菜,又咸又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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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香,难怪有钱人家都喝茶!”
这不是他的主张,而是家里的传统。
他是全职读书,家里其别人在有空的时候,要由他教他们识字,能识一个字算一个字。
或许是这茶叶提示了李伟,他看看李文贵,带着质疑说道:“看你明天能折腾个啥!”
李伟盯着他看,有些不信,刚好,李彩莲的声音在门外响起:“爹,这茶叶好香啊,快来喝!”
心中如此想着,他便悄悄带上门,走到了院子里,看看小妹还在厨房忙着,便走了畴昔看看。
勉强用了餐以后,李文贵便教李彩莲读书识字,熬到了下午,他便重新出了门。
这个家,要不是本身的话,必定是真要穷三年。
听到这话,李彩莲有点遗憾,不过转眼间,她又带着等候之色问道:“二哥,茶叶喝完以后,这个罐子能够给我么?”
李伟在饭前舍不得吃,此时吃起来比谁都凶。大哥也是差未几,人高马大的,嘴巴也大,一口馍,一口菜,几下就下肚了。
正房开着门,就着另有点傍晚的余晖,一家人围着餐桌,一手拿着黄馍,一手夹菜,没人说话,就像在兵戈一样,用最快的速率在毁灭那几碗菜。
对于这个传统,李文贵还是同意的。
“好喝,真得好喝!”
如许最好,免得他费时候去找其他合作者。
李伟听得一愣,正要说甚么时,李文贵又从速说道:“读书赢利,我本身会安排的,爹放心好了。明天和茶社掌柜有约,不睡复苏了,转头会把事情搞砸的。”
现在已是春季,夏季很快就要来了,如何过这个夏季,也是一个题目。或许干脆卖了这里的屋子,去通州城或者京师重新买一套好一点的屋子算了。
李彩莲站在院门口送他,鼓励他道:“二哥,就算赚不到钱也没干系,爹打你打得最轻了,不怕!”
“败家子啊败家子!”
得想体例,修下屋子,起码搭个沐浴间出来,最好是淋浴的。
他的耳朵,还能听到内里传来的声音。
李彩莲眼睁睁地看着几碗肉菜在敏捷减少,她的神采较着有点急了,固然嘴巴不断,但是无法争不过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