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识食物者为俊杰[第1页/共3页]
“煤球,糯米,快来,有好吃的!”
真是赏心好看啊!
“被百姓弃如敝履的猪蹄竟然这么嫩?”
周谨言看懂了他的唇语,垂眸不语,不欲理睬。
周慎行生硬地转过甚,只见于知乐似笑非笑地站在厨房门口。
他登时不移,伸开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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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他吃得正努力时,忽觉后背凉嗖嗖的。
于知乐神采微讶,旋即嘴角上扬,笑得有些滑头。
“嘿嘿嘿……这但是你本身奉上门来的啊,我可没逼你!”
猪肉摊的胖女人见到于知乐,笑得见牙不见眼。
“你是乖乖束手就擒呢?还是想病笃挣扎一番后再被我暴力礼服呢?”
于知乐端着一盆红烧猪蹄走到院子里。
正所谓,识食品者为豪杰。
酱汁紧紧包裹着每一块猪蹄,每一口都能咀嚼到层次清楚的味道,既有猪蹄本身的醇厚,也有酱汁的浓烈,酱料缓缓渗入进了每一丝肉质当中。
“让大哥给我留点饭,他到底有没有看懂我的表示啊?”
周慎行咬了咬下唇,一副英勇就义的模样。
前蹄筋多肉厚骨头少,胶原蛋白更加丰富,比较合适红烧。
这些人可真是没口福!
经太长时候的炖煮,脂肪已经大部分熔化,留下的是满满的胶原蛋白与恰到好处的油脂香,咀嚼之时,丰富的胶原蛋白在口中缓缓开释,口感奇特,带着一丝黏腻感又不失顺滑。
“软乎乎的,就像吝啬鬼的小面庞一样,悄悄一捏就碎了。”
贺思甜顿住脚步,满腹猜疑:“这是谁啊?来客人了吗?”
先把猪蹄去毛,洗濯洁净后焯水,另起锅插手少量食用油,插手几颗冰糖炒糖色,小火渐渐把冰糖炒至熔化。
刚靠近厨房,便见里头有一个白衣女子。
胖女人指了指地上的箩筐:“有是有,只不过我们都不摆到明面上,毕竟占处所不说,还没人买。”
因为刚才炒出来的糖色是不会有甜味的,需求再插手一勺白糖,搅拌搅匀后盖上盖子小火烧至半个时候。
她蔫头耷脑地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双手撑着脸颊。
贺思甜心虚地收回视野,看向茶杯,在袅袅升腾的水汽中,那一片片暗香的嫩叶缓缓伸展着身躯摆布扭捏,高低漂泊,有的敏捷沉到杯底,有的则浮出了水面。
于知乐趁热夹起一块红扑扑,亮晶晶,颤巍巍的猪蹄。
思及此,趁着于知乐不重视,周慎行偷偷溜进了厨房。
周慎行眼巴巴地看着他,两片唇瓣一张一合,动而无声。
贺思甜垂眸看向男人的手,指甲修剪得很洁净,手指笔挺且骨节清楚,指盖上的新月都是她心仪的弧度,手背上的青筋微鼓,拉扯出标致的线条,力量感实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