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识食物者为俊杰[第2页/共3页]
周谨言凭窗而立,冷静谛视着两人的背影,继而把视野落在院外的大树上。
胖女人指了指地上的箩筐:“有是有,只不过我们都不摆到明面上,毕竟占处所不说,还没人买。”
周慎行坐在树干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揪着树上的叶子。
贺思甜单独往商店的方向走去,人手还没招够,明天估计又是忙着口试的一天。
于知乐往摊位上扫视了一遍,并没有发明猪蹄的身影。
于知乐直点头。
真是赏心好看啊!
说干就干,她明天必然要吃到红烧猪蹄。?
周慎行生硬地转过甚,只见于知乐似笑非笑地站在厨房门口。
一向炒到糖液的色彩变成深红色,起麋集小泡泡的时候,于知乐往锅里倒入焯好水的猪蹄。
周谨言见她盯着本身的手入迷,淡声道:“都雅吗?”
“好吃!比周慎行阿谁大猪蹄子的手好吃一百倍!”
翌日凌晨。
于知乐的声音从后院传来:“快了快了,再等一会儿!”
贺思甜垂眸看向男人的手,指甲修剪得很洁净,手指笔挺且骨节清楚,指盖上的新月都是她心仪的弧度,手背上的青筋微鼓,拉扯出标致的线条,力量感实足。
“被百姓弃如敝履的猪蹄竟然这么嫩?”
她昂首看了看天气,天宇渐晚,夕霞如绸。
周谨言看懂了他的唇语,垂眸不语,不欲理睬。
中午一到,贺思甜结束了最后一场面试,无精打采地回到小院里。
贺思甜捏起茶杯,悄悄吹开茶叶,闭上眼睛啜一口,细细地喝茶。
于知乐趁热夹起一块红扑扑,亮晶晶,颤巍巍的猪蹄。
思及此,趁着于知乐不重视,周慎行偷偷溜进了厨房。
几口茶水下肚,她更加感觉饥饿难耐,随即站起家,往厨房方向走去。
“来,让我们尘凡作伴,吃的白白胖胖!”
她一边措置猪蹄一边抱怨:“如何没有看到柠檬呢?好想吃酸辣鸡爪啊!”
周慎行眼底闪过一丝挣扎,随即嘴角扯出一抹无法的笑。
贺思甜顿住脚步,满腹猜疑:“这是谁啊?来客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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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时候转眼即逝,于知乐翻开盖子,吸了一口气。
“软乎乎的,就像吝啬鬼的小面庞一样,悄悄一捏就碎了。”
猪肉摊的胖女人见到于知乐,笑得见牙不见眼。
再上面一层是瘦肉,入口即化,软烂入味,香味实足。
“此味只应天上有,人间可贵见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