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打一头青皮子[第2页/共3页]
这么一点蛋白质,他都懒得华侈枪弹。
这但是好东西!
狼是群居植物,如果惹到狼群,那他就只要开枪击杀,以求自保。
可惜,它们的敌手是陆明洲,不是它们设想中的无毛猴子。
腥臭的血液流了出来,这一步叫放血,会让狼肉更好吃一些。
他猛地抽出匕首,往一棵白桦树上扎去。
但陆明洲倒是不慌不忙,紧盯着公狼的方向,握紧手中枪。
而母狼,悄悄放下山鸡子,以陆明洲为圆心,半径5米摆布绕圈,想背后包抄。
因为,他晓得公狼会率先发进犯,然后母狼会共同,在他暴露马脚的时候,咬住本身不放。
之前的轻微眩晕感,已经消逝,举手投足中,多了几分力量。
这类气候,狼肉泡在水里,十天也不会坏。
跟着树皮被划破,一大块白桦皮被完整地驳了下来。
陆明洲一眼就辩白出来,这两条狼是一公一母。
丝丝甜味传来,他对劲地眯起眼睛,这但是田野保存里的“小甘蔗”啊!
这才两条,那就懒得费事了。
“呜!”
在丛林里,行动慢一点没干系。
贰心中一喜。
陆明洲抓起一串,悄悄咬上一口,脸上立即暴露满足的浅笑。
日头已经偏西,是下午四点的模样。
远处,模糊传来一阵翅膀扑棱的声音,另有野鸡的尖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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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公狼瞅准机会,企图策动打击。
树林里很喧闹。
两端狼也大喜,竟然有无毛猴子奉上门来?
陆明洲也不追逐。
陆明洲警戒地往四周看了看,发明没有别的狼群,这才放下心来。
母狼吓了一跳,不舍地看了公狼一眼,夹着尾巴,往一旁窜去。
措置完这些,他走到空旷处,看看天气。
他大喊一声,一个标准的刺杀行动,恰好插中公狼的腹部。
如果猎物真有这么好打,大家都当猎手去了,也不至于饿死人。
枯叶下方,有一个拳头大小的洞口。
俄然,他竖起耳朵,凝神聆听。
“呜!”
陆明洲对劲地点点头,顺手抓了起来。
在东北深山老林里,对普通人而言,到处都是危急。
这是它们的战术,同时攻上路和下路,无往而倒霉!
被枪弹打穿的狼皮,不值钱!
陆明洲大喜,没想到在这里会碰到狼。
这条公狼足有70斤,撤除狼头狼皮,起码有35斤肉,充足了!
他剥去粗皮,只留下内里鲜嫩的植物纤维,撕成小块,往嘴里“咯吱、咯吱”嚼着。
它前腿趴下,做出进犯的姿势,筹办随时高高跃起,咬断猎物的喉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