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打一头青皮子[第1页/共3页]
他刀尖一挑,下一秒,一个蛇胆呈现在手里。
与此同时,母狼也动了,它龇着牙,朝着陆明洲的屁股狠狠咬来。
事不宜迟,他端起56式,朝着发作声音的方向走去。
因为,他晓得公狼会率先发进犯,然后母狼会共同,在他暴露马脚的时候,咬住本身不放。
这类气候,狼肉泡在水里,十天也不会坏。
“野鸡飞,必有货!”
这两条牲口,倒是会战术!
如果有暗藏的“山神”,本身不必然偶然候开枪。
黄色的火焰,舔噬着一串串蛇肉,滋滋冒油,披收回诱人的香味。
年青,就是好啊!
“沙、沙、沙”
“刷!”
但在他眼中,到处都是宝藏。
他顺手将残渣埋葬起来,并做了假装,这才渐渐分开。
不久,阴寒的丛林里,生起一堆暖和的小火苗.
没挖几下,俄然泥土坍塌,暴露一个洞道,内里盘着一条金黄色的辣条。
公然,公狼一个冲锋,朝着陆明洲的脖子咬来。
但陆明洲倒是不慌不忙,紧盯着公狼的方向,握紧手中枪。
当然,他也不能粗心。
树林里很喧闹。
“唰!”
“唉呀,真香!”
“嗯,还不错。”
他用匕首,谙练地剥下完整的狼皮,用藤条捆成一团,连同狼肉和山鸡子,用石头沉入水潭。
野鸡也叫“山鸡子”,肉质紧致鲜嫩,是狐狸、狼、黑瞎子、山神等肉食植物都喜好食品。
他瞪大双眼,侧身一步,闪过公狼的进犯,同时也让母狼咬了个空。
他剥去粗皮,只留下内里鲜嫩的植物纤维,撕成小块,往嘴里“咯吱、咯吱”嚼着。
陆明洲抓起一串,悄悄咬上一口,脸上立即暴露满足的浅笑。
陆明洲端着56式步枪,踩着厚厚的松针,往42号林区走去。
在东北深山老林里,对普通人而言,到处都是危急。
他把蛇胆扔进嘴里,“咕嘟”一声,咽了下去.
之前的轻微眩晕感,已经消逝,举手投足中,多了几分力量。
他摸摸肚子,半饱!
规复快、反应快,再加上本身的战役认识,不说必然能打到猎,保存绝对没题目。
母狼也扬开端,嗷嗷叫了两声。
母狼嘴里咬着一只山鸡子,仿佛已经有了身孕,肚子较着大了一圈。
陆明洲对劲地点点头,顺手抓了起来。
陆明洲也不追逐。
如果猎物真有这么好打,大家都当猎手去了,也不至于饿死人。
寒光闪过,脑袋落地,辣条的尾巴一阵扭动,很快就不再转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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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上去,一刀捅在公狼的喉咙。
一个小时下来,除了几只野兔,几只不着名的小鸟,他甚么都没见到。